北市23體育場館有條件開放 室內不得多於20人、室外不得多於40人

▲臺北田徑場。(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蔡文鈴/臺北報導

指揮中心宣佈7月13日起,有條件鬆綁三級警戒管制,但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北市府9日宣佈餐廳不開放內用,電影院可開放,但禁止飲食。至於體育場館則有有閒開放,必須遵守人數限制以及運動項目。

北市體育場館需遵守「人數限制規範」,單一空間容留人數,每4平方公尺最多1人,且室內單一空間不得多於20人、室外單一空間不得多於40人。

體育場館開放標準以「中低強度」,且「非身體接觸」之運動爲限,不開放場館附屬設施與非運動空間,例如更衣室、淋浴間、棋藝閱覽室、遊戲室、觀衆席、會議室、貴賓室、視聽教室。

開放場域包括,棒壘球、板球、桌球/羽球/網球(單打)、田徑、瑜珈、有氧、攀巖、直排輪等共23個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