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08年實施有線電視分組付費 新北市府:法制化後再實施
▲臺北市預計108年實施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新北市要等法制化後再推動。(圖/視覺中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7日審查「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此案若通過,所謂「分組付費」將有法源依據。相較於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將在後(108)年全面實施分組付費,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則決議必須法制化後再實施分組付費,讓民衆充分享有收視選擇權。
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宣佈,明(107)年11家既有業者每月每戶基本頻道收視費維持上限500元,4家跨區業者也維持提供99元到500元不等的分組付費套餐。另外,對於非競爭區的收視費用,業者需儘快訂出「長週期繳費優惠方案」,以縮小競爭區、非競爭區的優惠差距。
對於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將在後(108)年全面實施分組付費,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表示,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分組付費是必然趨勢,但若缺乏完整相關配套,收視戶的頻道選擇權益和節目內容品質,極可能受到影響,甚至影響內容產業發展,因此建請NCC儘快完成分組付費法源和其配套作業,在法制化後六個月內,業者必須完成分組付費費率規劃和頻道組成方案,送交費率委員會審查後實施,讓民衆享有收視選擇權。
另外,新北市政府表示,有線電視業者多年來對於低收入戶都有提供免收裝機費(1500元)、基本頻道收視費(500元)和2M寬頻免費上網服務,目前安裝比例近六成。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未來業者要強化提升申裝比例,照顧經濟弱勢族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