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中央市場自救會籲拆除延期 中市府允延至2024年

臺中市北區中央市場250名攤商關切拆除與補助經費,市府經發局允諾收回期限至2024年,讓攤商妥善因應。(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向中央市場攤商釋出三聲明一承諾,受理窗口統一、使用費視疫情滾動式檢討、補助費再綜合考量,收回期限至2024年。(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近半世紀,建物老舊,經都市計劃變更將拆除開發,攤商組自救會籲提高補助費、收回時間延長,經發局釋出三聲明一承諾,受理窗口統一、使用費視疫情滾動檢討、補助費再考量,收回期限至2024年,未來打造成商業區及公園用地。

市府去年11月開始辦理市場250席攤鋪位收回作業,中央市場興建於1975年,使用迄今逾47年,部分攤商組成自救會提出補助費提高、收回時間延長、弱勢個案協助等訴求。

經發局、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北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與攤商,在市議員陳政顯協助下舉行協調會,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後,財政局規畫招商開發作業,地利優勢帶動地區商業發展,興建公園與停車場。

陳政顯表示,市府原預計今年展開中央市場收回作業,不忍心攤商與住戶在農曆春節後就面臨要找住處,爲攤商請命,與市府協商應讓攤商完成所籤契約的2024年屆滿時間。

陳政顯說,希望讓中央市場內的250個攤商有另覓新攤位緩衝期,針對自救會攤商希望提高補助費,後續會再向市府繼續協商。

經發局長張峰源在會中向攤商提出三點聲明一項承諾,受理窗口統一、使用費視疫情狀況滾動式檢討、補助費是否提高依法制、財務層面綜合考量,承諾收回期限至行政契約屆滿2024年6月30日止。

隨着市府公告執行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計劃,部分攤商陸續繳回,領取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金額。

市府收回期限延後,不影響補助費申請,期間攤商有意繳回者,經發局會持續受理,待完成收回程序後,儘速發放補助費。

針對攤商未來營業的地點,陳政顯強調,攤商如有屬意的其他市場要重新設攤,經發局會優先安置,讓攤商有重新營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