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遛鳥俠尾隨!臺中女逃跑不及被壓地侵犯 全身瘀青爆血
臺中一名女子去年晚間走在路上,遭到陌生男子強行撲倒在地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子去年5月晚間獨自走在路上,遭到蔡姓遛鳥俠尾隨,蔡男發現女子欲逃跑,竟追上前將其壓倒在地,強行猥褻得逞,女子也因爲被壓倒在地而身體多處瘀青與流血。臺中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蔡男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臺中一名蔡姓男子2021年5月某日晚間9時許,見一名女子獨行在臺中一處街道,便尾隨在後脫褲摸鳥,該女轉頭察覺後,一路狂奔,但蔡男追上前,將女子壓倒在地,用手壓住胸口,還揉搓女子的下體,導致該女右肘瘀青流血,右手4、5指挫傷,左上肢瘀青。
被壓倒在地的女子放聲尖叫,不斷捶打蔡男,大喊「救命」,蔡男擔心會引來路人注意,才放開女子,自己則打算逃離現場,但被熱心的路人阻攔,湊巧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一舉將蔡男逮回局內移送法辦。
臺中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國小到高中均讀特教班,因病症關係才造成「輕率的性活動」;法官認定,蔡男爲智能障礙者,認知功能較弱,雖明白猥褻屬於犯罪恐會受法律制裁,但難將行爲與後果內化,自控能力有限,依法給予減刑。
法官指出,蔡男僅因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以暴力手段強行猥褻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身心蒙上巨大陰影,酌情後依強制猥褻罪,處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