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聯幫惡煞「古錐」持槍塞嘴討債 5人遭逮判刑出爐

王姓北聯幫男子因結夥強盜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資料照)

北聯幫男子王冠喆,綽號「古錐」(可愛),夥同另外5人,將張姓、陳姓被害人押往陽明山,持球棒痛毆,再以假槍塞入張的嘴巴,逼迫陳匯款20萬元,士林地院審結,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王有期徒刑7年6月,其餘3名共犯依妨害自由罪分別判處9月到1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認爲張男侵吞德州撲克賭場內的3萬元籌碼,2020年4月13日深夜10時許,設局將張、陳2人騙上陽明山,並找來高男、林姓兄弟、孫男、目前在逃的「阿發」等5人,將張、陳2人帶到陽明山花鐘公園,持球棒痛毆,造成兩人頭部撕裂傷、手腳多處挫傷。

王男拿出賭場監視器,並稱「籌碼就是你偷的」、「要怎麼處理這件事」,要求賠償10到20倍的金額,張、陳一再否認有竊取賭場籌碼,要求給付30萬,將假槍塞入張的嘴裡,嗆「如果不給錢會開槍」雙方討價還價,最後以20萬達成協議,14日凌晨,陳男拜託朋友陸續匯款20萬,王才讓兩人離開。

合議庭審酌,王以張男竊取賭場籌碼爲由,以暴力脅迫兩人交付顯不相當的財物,導致他們心生恐懼惶惶不安,考量王男認罪,達成和解賠償完畢等情狀,依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高男駕車載王男到現場,辯稱不清楚王男要錢的目的,林則說是跟隨現已死亡的哥哥到現場,辯護人辯稱,不能因爲高在場而認定知情且參與,孫更稱,因爲怕被說沒義氣,纔會留在現場,二審認定高等人蔘與王冠喆強暴脅迫手段,並非強盜、恐嚇,改以共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9月、10月至1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