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境外勢力資助赴陸旅遊介選 統促黨幹部10萬元交保

臺南檢調據報,統促黨中央委員兼臺粵交流協會理事長林國信涉接受大陸資助,今年11月以投資及旅遊名義招攬新營等地裡長等赴大陸旅遊,爲競選一選區立委的女兒林芳竹助選外,配合「兩岸一家親」等疑有介入選舉,今天傳喚林國信等17人到案,經復訊,林涉犯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等罪嫌以10萬元交保,其餘16人均請回。

專案小組調查,被告林國信涉嫌受大陸廣東省茂名市委員會統戰部幹部指示、資助,以投資、旅遊等名義,招募臺灣民衆赴陸,並支付赴陸民衆在陸食宿費用,供廣東省及茂名市臺港澳事務局宣傳「兩岸一家親」、「反臺獨」等立場,以達促進統一意圖。

且林國信女兒林芳竹代表統促黨競選臺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選舉,他爲爭取民衆支持其女兒競選立法委員,於今年11月20日至25日,招募18名臺灣民衆前往大陸廣東省茂名市參訪並接受落地招待,前述成員僅需自費購買機票,赴陸旅遊則享有食宿、交通費全免不正利益,行程中並由廣東省臺辦及茂名市港澳臺辦官員接見、招待飲宴,並配合陸方代表宣傳「兩岸一家親」、「投票給支持兩岸和平,反對臺獨的候選人,如此兩岸才能共存共榮」,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顯有以兩岸經貿交流、招待旅遊等方式而介入我國「二合一大選」不法情形。

檢方接獲檢舉後,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今日傳喚被告林國信等17人到案,並持搜索票搜索臺粵交流協會等處搜索。

檢方表示,林國信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國信涉犯反滲透法第9條、第4條、第7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6 條第 1 項等罪嫌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訊後請回,將持續追查相關妨害選舉不法情事。

檢方指出,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日將近,境外勢力介選對選舉公正具有極大危害,全力遏阻境外勢力干預選舉。

臺南地檢署偵辦境外勢力資助赴陸旅遊介選案件,今天傳喚林國信等17人到案,經檢方復訊,林涉犯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等罪嫌重大以10萬元交保,其餘16人均請回。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