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倫戀判賠75萬 Kolas要上訴
總統府前發言人谷辣斯(Kolas Yotaka)。聯合報系資料照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前年競選花蓮縣長時,與已婚李姓隨扈發展不倫戀,雙方對話露骨,還談到「想懷孕」,並準備租屋同居。李妻提告求償百萬元,花蓮地院民事庭昨天下午宣判,認定Kolas嚴重不法侵害李妻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判賠七十五萬元。Kolas Yotaka及李妻均未出庭,雙方均得上訴。
李妻得知判決結果,感謝法官還她公道,她說提告不是爲了高額賠償,只是想討回公道,判決金額尊重法院認定,原則上不會上訴,但如果對方上訴,就會附帶上訴。
Kolas審理時表示,是李姓隨扈主動、多次追求,她都婉拒;與李的對話不能代表已經接受李男追求,也無親密交往行爲或其他不適當肢體接觸。對於判決結果,Kolas說,「政治場,是血腥的戰場」,這條爭取恢復名譽的苦路還沒結束,她已經提出上訴,「花蓮高分院見」。
Kolas表示,花蓮地院的判決結果令她及律師相當震驚,在毫無證據的前提下,做出先入爲主的不公判決,「我知道我面對的不是隻有一個人,背後是一羣人。我當然要上訴,我不會輸。」
判決書指出,Kolas於二○二二年十月下旬起在LINE訊息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超過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且於同年十一月廿七日競選活動結束後,與李接近每日每夜密集通訊。對話內容可知雙方不僅互相表示愛意,並有親密肢體接觸、在花蓮看屋準備租住、計劃懷孕同居及討論處理李的婚姻等。
李妻主張,丈夫與Kolas日久生情,不僅同遊同住,還提到要生小孩,造成她精神上的痛苦。
法官認爲,Kolas和李姓隨扈二人交往互動已超乎工作關係,也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一般婚姻中配偶難以容忍,足以破壞李妻與李的婚姻關係,不法侵害李妻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等情況,判Kolas須賠償李妻精神慰撫金。
李妻和丈夫結婚十多年,育有兩子,她去年六月委託律師提告,並提供大量丈夫與Kolas的對話紀錄佐證,包括兩人以「登聖母峰」作爲幽會暗語;Kolas還刻意挑排卵期回花蓮與李「拚做人」,計劃生小孩取名「Lucy」等。事後李妻喊話蔡英文總統、副總統賴清德主持公道,Kolas因此辭去總統府發言人職務,被迫淡出政壇;李姓隨扈也被調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