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動駕駛汽車企業不得非法處理個人信息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洋 劉曉夢)6月30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在安全保障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自動駕駛汽車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管理制度,開展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和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重點加強重要數據和個人用戶數據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處理個人信息,不得采集與本車輛行駛和交通安全無關的信息,不得非法採集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

此外,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涉及國家安全、用戶個人信息等數據泄露、損毀、丟失等情況時,自動駕駛汽車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部門報告;自動駕駛汽車數據跨境傳輸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