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貨車晝運通行證新政十問十答
(原標題:北京新能源貨車晝運通行證新政十問十答)
爲進一步促進物流行業降本增效、貨車報廢更新和新能源化,減少污染排放,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關於本市五環路內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優先通行的通告》,對保障五環路內晝運必要物資運輸、符合相關要求的本市新能源貨車,發放新能源貨車晝運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在全市未設置貨車晝夜禁行標誌的道路,在除早晚高峰(7-9時、16-19時)以外的時段給予通行便利。10月31日,市交通委發佈圍繞新政焦點問題的“十問十答”。
1、爲什麼要制定本市五環路內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優先通行政策?
【解答】爲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支持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以及促進交通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決策部署,優化本市貨車的能源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結合近期本市已出臺的國四營運柴油貨車報廢更新系列激勵政策,進一步加強政策銜接和協同,切實讓政策惠及行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城市生產生活需要,本市設置五環路內新能源載貨汽車晝運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對保障五環路內晝運必要物資運輸的、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貨車給予通行便利。通行證按需申請,晝運必要物資的需求單位或其承運單位都可申請。物資種類和對貨車的要求後面有具體介紹。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實施分車型、分時段、分區域的通行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引導力度,促進降本增效和本市載貨汽車新能源化。
2、請介紹下發布本通告的法律依據情況。
【解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本通告,具體如下。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是《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實行夜運爲主、晝運爲輔的方式。本市對在城市中心區內從事晝運的貨運車輛實行總量控制、分類管理、擇優配置,並逐步實施;本市應當公佈在城市中心區內從事晝運的貨運經營者的條件和貨運車輛的車型、外觀、安全、環保等標準;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符合要求的貨運經營者,並建立淘汰退出機制。
三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在一定區域內採取限制機動車行駛的交通管理措施”。
3、本市晝運物資都有哪些類型?
【解答】爲保障城市正常的生產生活,部分物資確有晝運需要的可申領通行證。經梳理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進入分撥中心、配送網點等處的快遞物資,做好網購商品的配送服務;進入商超、餐飲店、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的米麪糧油肉蛋奶菜,保障廣大市民生活必需品運輸;給各類學校配送的盒飯、桶裝餐,解決了部分中小學沒有食堂的問題,讓老師和同學們能及時吃上熱乎乎的飯菜。另外,還有搬家公司等臨時性的貨車通行需求。
4、申請通行證的車輛都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解答】申請通行證的新能源貨車需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一是車輛需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車型爲廂式貨車、欄板貨車及重型牽引車三種(以上車型均不含微型貨車),動力來源爲純電動(以可充電電池作爲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或氫燃料電池。
二是車輛爲本市核發號牌且註冊在物資需求單位或其承運單位名下。
三是車輛定位、運輸信息等相關數據須上傳政府平臺。
四是車輛不存在逾期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事故未處理完畢、交強險已過期等異常狀態。
5、持證新能源貨車可在哪些特定時段通行於本市哪些特定路段?
【解答】
通行時段方面:本市晝間對貨車有限行管理要求,目前每日6時至23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本市載貨汽車通行。爲了保障五環路內晝運物資需求,設置了新能源載貨汽車晝運通行證。但是,爲了避免晝間貨車流量與客車流量疊加,緩解早晚高峰時段的交通擁堵,於是將晝運時間定爲6-7點、9-16點、19-23點。
通行路段方面:持證新能源貨車可在規定時段內通行全市未設置貨車晝夜禁行標誌的道路,這裡強調三點:
一是晝夜禁止貨車通行的道路,持證也不能通行,比如長安街等,證件上載明瞭全天禁止貨車通行的道路,請仔細閱讀掌握,行車過程中留意交通標誌。
二是持證車輛可以通行五環路外各區設置的貨車限行區域(前面提到的全天禁止貨車通行道路除外),但6時-23時禁止通行二、三、四環路的主路。
三是證件上載明的早晚高峰限行時段,不論是在五環路內,還是五環路外,都要嚴格遵守。另外,請在行駛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比如限高、限速等。
6、證件有幾種類型?請介紹證件的有效期情況
【解答】根據證件有效時長不同,通行證分爲長期證、短期證和臨時證三種證件類型。長期證有效期爲三個月,適用於配送對象相對固定、使用頻次較高的晝運需求;短期證有效期爲1個月,適用於階段性的晝運需求;臨時證有效期7-15天,適用於臨時性的晝運需求。
爲推動相關車輛定位數據錯峰、有序接入政府平臺,2024年底前先行發放短期證,有效期爲1個月;2025年起,將綜合研判物資運輸需求必要性、證件使用效率等情況,統籌發放三種證件。
7、通行證在哪裡辦理?
【解答】爲了給申請單位提供辦事流程清晰透明、全流程進度可查的集成辦事服務,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集成化辦理方式,將於11月15日起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上線。集成服務上線後可全程網上辦理,3個工作日發放電子通行證。
8、通行證申辦工作流程是什麼?
【解答】工作流程具體如下:
一是申請單位需提前通過“北京市智慧貨運綜合服務平臺”接入車輛定位數據;2024年底前“接入定位數據”作爲車輛相關覈驗的容缺項,只要申請單位承諾在2024年底前接入數據即可。請大家錯峰、有序開展數據接入工作;
二是待集成服務11月15日上線後,申請單位可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註冊登錄進行申報,提交車輛、物資和運輸等信息;
三是市交通委、市商務局、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門通過系統確認物資晝運必要性、評價證件使用情況、覈驗車輛事故處理情況等;
四是車輛通過覈驗後,系統生成電子編碼和電子證件,申請單位可在系統中查看、下載打印通行證。
9、車輛定位數據接入方式和要求?
【解答】申請單位通過車載終端直連的方式接入“北京市智慧貨運綜合服務平臺”,終端上報數據需符合《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範 第3部分: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GB/T 32960.3-2016)或《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信協議及數據格式》(JT/T 808-2019)標準要求,定位數據字段頻率不大於10秒一次、有效傳輸條數不少於30條。
10、申報證件需要填報哪些信息?
【解答】申報證件需要填報申請單位、車輛和證件需求等三類信息,包括需求單位名稱、承運單位名稱、車牌號、車輛品牌型號、總質量、運輸貨物類別、證件需求的起止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