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立電話卡、銀行賬戶不得超出規定數量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羣衆財產利益,已成爲發案最高、涉及面最廣、羣衆反映最強烈的突出犯罪類型,直接影響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31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共十一條,將爲本市嚴厲打擊、嚴密防範、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提供堅實保障。其中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落實實名制登記管理、客戶盡職調查等制度規定,明確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開辦電話卡、開立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等。《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電信經營者落實真實身份登記制度

當前,電信、金融和互聯網等行業不同程度存在“重發展、輕安全”的認識誤區,部分經營機構責任意識不強,用戶開辦卡、開立賬戶、入網等環節審覈把關不嚴,對涉詐可疑信息監測處置不力,極大降低了本市反電詐工作的成效。《決定》從加強電信、金融和互聯網等行業源頭治理入手,緊盯涉詐風險環節,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在此基礎上,分別規定了電信、金融、互聯網行業領域企業的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內容,強化行業領域企業主體責任,依法規範落實基礎管理制度,提升風險防控和反制能力,確保形成反詐工作合力。

具體來說,《決定》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全面落實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開辦電話卡;開展監測識別,對涉詐異常電話卡、物聯網卡用戶,依法採取重新覈驗、暫停服務等措施;及時識別、阻斷非法設備、軟件接入網絡。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客戶盡職調查制度;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開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加強監測識別,對涉詐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根據風險情況,採取覈實交易情況、重新覈驗身份、延遲支付結算、限制或者中止有關業務等必要的防範措施。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落實互聯網實名制管理有關規定;履行合理注意義務,在提供網絡資源、網絡推廣、技術支持、支付結算等服務中,監測識別和處置涉詐支持、幫助活動。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涉詐異常互聯網賬號及涉案電話卡、涉詐異常電話卡所關聯註冊的互聯網賬號,進行監測、覈驗、處置。

強化多部門協同

金融機構發現犯罪線索應移送公安部門

各有關機構之間的密切配合,將有效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協同性。《決定》明確,公安機關應當會同金融、電信、網信部門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建立完善預警勸阻系統,有效精準預警,及時發現潛在被害人,根據不同情況採取相應勸阻措施。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應當加強追贓挽損,完善涉案資金處置制度,及時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

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發現涉詐違法犯罪線索、風險信息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涉詐風險類型、程度情況,移送公安、金融、電信、網信等部門;對公安機關依法調取證據的,應當及時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協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檢察機關對於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決定》還明確了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單位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義務。《決定》規定,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對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貸款信息、醫療信息、婚介信息等實施重點保護,減少信息泄露風險,防止被電信網絡詐騙利用。

突出反詐宣傳

加強對青少年、老年人等羣體的宣教

《決定》還突出強化反電詐宣傳教育。長期以來,本市積極推進反電詐宣傳教育,例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組織積極履行普法宣傳責任,在全國率先開通96110反詐專用號碼,開通“北京反詐”微信公衆號、視頻號等新媒體賬號,結合9月6日首都反詐宣傳日等重要節點,不斷加大反詐宣傳力度;針對重點地區、重點羣體、重點行業反詐形勢和特點,選擇在部分社區、高校、互聯網企業等建立第四級反詐中心,與公安機關的反詐中心密切配合、有效聯動;建立了覆蓋全市3200餘個社區、1500餘所大中小學校、300餘家醫院的志願者隊伍,提高宣傳教育質效。《決定》把本市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總結提煉,從政府、企業、社會不同維度分別明確了相關主體的反電詐宣傳教育責任,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反電詐宣傳教育制度規範。

其中,《決定》明確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建立全方位、廣覆蓋的反詐宣傳教育體系,形成全社會反詐的濃厚氛圍。教育、民政、共青團、居(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和組織,應當結合電信網絡詐騙受害羣體的分佈等特徵,加強對青少年、老年人等羣體的普法宣傳教育。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本行業從業人員及服務對象深入開展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提高公衆對各類電信網絡詐騙方式的防騙意識和防騙能力。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針對重點地區、重點羣體、重點行業等,鼓勵有關單位設立反詐宣傳組織,組建志願者隊伍,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蔣若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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