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一居民樓因點蚊香起火,消防:使用蚊香時應遠離可燃物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8月4日23時左右,北京昌平區一居民樓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爲住戶在樓內點燃蚊香時引燃周圍可燃物。幸虧物業撲救及時,未造成重大損失。

據瞭解,8月4日23時左右,昌平區溪城家園西區一棟樓三層樓道里的紙箱等雜物起火。事後,昌平區消防救援支隊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經現場勘驗、詢問知情人等得知,三層住戶侯某在樓梯內點燃蚊香時引燃了堆放在樓梯間內的紙箱等雜物。由於物業撲救及時,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是該起火災事故發生在高層住宅建築公共區域內,一旦火勢蔓延,極易造成嚴重後果。事後,消防救援人員對侯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昌平消防提示市民:當蚊香被點燃時,內部溫度爲200℃-700℃,稍有不慎,或者放置不當極易引發火災。使用蚊香時,要放在金屬支架上,並將支架置於不可燃的器皿內,不要將蚊香直接放在紙箱、塑料、木板等可燃物上。平時放置蚊香時不要靠近蚊帳、被單、衣服等可燃物,應與傢俱、牀鋪保持一定的距離。

編輯 楊海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