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藏毒案 約談司機員送驗毛髮

臺北捷運司機員休息室藏毒案延燒,涉案賴姓司機員昨製作筆錄,供稱6月27日收班巡車撿到零錢包便放進口袋,在休息室小憩時,未注意零錢包掉落就離去,也忘記要上報遺失物。議員批,整件事是北捷沒按照規定衍生的爭議,即使事後驗尿證明司機沒吸毒,但過程有時間差,會有已代謝疑慮,且北捷獲報第一時間沒及時揭露,處理公信力打折扣。

市長蔣萬安說,北捷有定期對員工體檢、尿檢,捷運公司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警方調查,一名北捷員工7月4日晚間10時許,在捷運南勢角車班休息室拾獲一隻零錢包,清點內容物發現有疑似毒品,遂通知捷運警察隊處理,7月8日警方送檢內容物,爲不足1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草、2顆搖頭丸及玻璃球。

捷警隊會同刑事人員前往瞭解,經過濾休息室監視影像比對進出人員及車班表,發現蘆洲段賴姓司機涉嫌疑,昨到案說明,採集毛髮及尿液送驗,也採集指紋比對,後續將函送新北地檢署。

北捷說,在事件發生後,6日對當事人採尿液送檢,尿檢報告的毒品反應爲陰性,無毒駕。

賴男現年47歲,在北捷服務18年。他供稱6月27日捷運收班時,將列車停在車廠駐車區,6月28日凌晨1時依規定巡車,在車廂內發現零錢包後,放在左側胸口口袋,巡察結束回車班休息室躺在沙發小憩,零錢包滑落地面,原要上繳遺失物,睡一覺起來就忘記。

捷警隊發現,賴男6月28日巡察4部列車,其中2部監視器畫面未看見賴男有拾撿動作,另2部列車監視器畫面因時間過久畫面遭覆蓋。

議員詹爲元說,北捷處理過程有疏失,司機員撿到遺失物竟沒按照程序通報,北捷第一時間知悉此事時,也沒有及時自我揭露,如今傷害擴大,「北捷跳到黃河也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