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柯文哲圖利沈慶京百億非法容積 民衆黨反擊:如何認定?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目前遭羈押禁見中,北檢近期多次提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中,檢方連日追查後有重大進展,認爲鼎越公司透過賄賂方式取得京華城20%獎勵容積,不法獲利估計達111億元,今向臺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以利將來追繳不法所得獲准。對此,民衆黨表示,北檢如何以僅憑容積獎勵20%就認定柯主席「圖利」?遑論從頭到尾柯主席都並未介入?

臺北地檢署今認定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獲利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在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土地,臺北地院已裁定準予扣押。

有關今日檢方以柯主席「共同違法圖利行爲而獲有建築容積獎勵率20%之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因而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裁準,民衆黨再次重申,北檢對柯文哲主席進行司法追殺,各種羅織入罪、押人取供,配合特定媒體放話的行徑,至今已近1個月,如今卻僅以都委會依法合議通過的20%容積獎勵,強扣柯主席「圖利」百億的大帽子,本黨實在無法苟同。

民衆黨表示,京華城案系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自提申請,臺北市政府依法受理,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依照程序送交都委會研議,並從未介入審議過程,都委會按照共識決給予20%容積獎勵,一切皆依法辦理。

民衆黨批評,自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以來,配合名嘴、側翼、綠媒及特定議員進行偵辦,容積獎勵系都市計劃專業,都委會委員既已依法審議得出共識,北檢何以僅憑容積獎勵20%就認定柯主席「圖利」?遑論從頭到尾柯主席都並未介入?

民衆黨直言,北檢自甘墮落淪政治追殺鷹犬,偵查中的諸多違法濫權,只會讓司法公正性繼續向下沈淪,本黨予以最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