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長「4人推薦名單」出爐 高檢主動說明二審續任名單

▲法務部檢審會明將正式討論新派檢察長推薦名單。(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與高雄高分檢2地檢察長出缺,法務部啓動遴選程序,基層檢察官票選的檢察人事審議委員13日進行討論,最後表決推薦前調查局長王俊力等4名推薦名單,將於14日全體檢審委員決議後,送法務部長圈選;此外,高檢署今年首度推行調任二審檢察官續留制度,雖續留規則尚無定論,但高檢檢察長張斗輝13日主動向票選委員說明推薦續留名單及理由,並與檢審委員交換意見約2個小時。

以下爲法務部檢審會9位票選檢審委員聯合公告:

九位票選委員於113年6月13日下午14時至19時舉行檢審會之會前會,針對九位檢察長遴選候選人進行討論,最後經過表決結果,推薦以下4位候選人至檢審會(依司法官期別):

張宏謀 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26)黃玉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28)王俊力 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29)鄭鑫宏 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31)

此外,票選委員對高檢署推薦三專生續任名單之意見:

一、肯定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主動向票選委員說明推薦續任名單及續任理由(含實際業務需要之情況),建議可形成慣例,未來則修正《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之相關規則,能將推薦續任名單及續任理由均送請檢審會審議;至於具體內容可由法務部及高檢署蒐集檢察官意見後研議辦理。

二、對於高檢署檢察長今年推薦續任名單,依現行規則,檢審委員無法表示贊成或反對,只能表示尊重。然而,今年系首次舉辦,今年高檢署推薦之續任人數(或佔比)系因高檢署表示今年出現嚴重缺額才特別爲之,不能成爲慣例,未來應視實際業務需要,每年滾動檢討,且高檢署應建立明確之續任標準,俾供檢察官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