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熊抱昔日女學生還親臉舔耳 大學男教授自認有曖昧栽了

臺南地院認爲,楊男明知女方對他並無男女感情,仍在未獲得女方同意下,環抱女方,親吻舔咬其臉頰、耳朵、脖子等身體敏感處,認他犯強制猥褻罪處10月。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楊姓大學教授去年10月間南下參加學術研討會,遭曾指導過且已畢業女學生指控,乘機自身後環抱,「我會怕」她嚇到不敢動,仍親吻舔咬其臉頰、耳朵等身體敏感處而提告,楊辯稱在親密、曖昧自然而然發生的,不被法官所接受,認他犯強制猥褻罪處10月,可上訴。

據調查,該校召開性平會調查楊遭投訴相關案件,現已遭解聘。檢警調查,女方曾是社團指導學生,畢業後仍持續協助楊教學及文書出版工作相關事宜,且知悉女方與同性穩定交往數年。

去年10月間,楊主動邀約已離職女方見面及用餐,隨後楊以先至民宿寄放行李爲由,邀她陪同前往下榻民宿。楊先爲女方按摩肩頸,並以身體貼近其耳部聞精油味道,明知女方仍處於與同性伴侶分手情傷,對楊並無男女情愫,詢問「我可以抱妳嗎」,未待其回答,隨即從後方兩手環抱女方,親吻舔咬其臉頰、耳朵、脖子等身體敏感處,「我會怕」她扭動身體掙扎,楊仍持續動作未立刻停止,見她反抗動作趨大才停止動作。

楊雖坦承知道女方前有多年同性伴侶,案發日在民宿內有從後方抱住女方,並親她的臉頰,但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

他辯稱,要抱之前有先問女方「我可以抱妳嗎」,女方雖然沒有回答,但因爲那段時間跟女方對話中,他用比較親密性跟曖昧性的用語。當天有送女方手鍊的時候,女方也撒嬌的要他幫她戴上,又跟他到一個空間,所以他認爲兩人有發展的可能,這一切的動作都是在親密曖昧自然而然發生的狀況。

女方說,楊說要幫她按摩,剛開始都很正常,後來他就突然說他很喜歡這個味道,湊到她耳邊吸嗅,她嚇到閃躲,楊就停止。

她表示,他要抱之前有問說「可以抱妳嗎」,她沒有回答,他手就抱過來,環抱着她靠很近的說「這樣可以嗎」,一開始問的時候她是僵硬的,嚇到不敢動,開始親她且有進一步動作的時候,她纔回過神來,說「我不要、我會怕」,楊還是親吻舔咬她的臉頰、耳朵,她開始掙扎,一直閃躲。

臺南地院指出,依雙方對話截圖,見面前對話互動良好,楊原對其情緒、心理狀況極爲關心,但下午見面後,楊僅於當晚傳送工作指示訊息,並無一般友儕間詢問是否平安返家此類日常關心,互動明顯冷淡。

楊既知悉女方多年交往對象爲同性、對於異性肢體親密接受度較低,若欲對女方擁抱、親吻動作,更應確認其意願,楊在根本未獲得女方明確同意以前即擁抱、未詢問即逕自親吻。

臺南地院審酌,楊原爲女方尊重的師長,並曾擔任其助理,罔顧女方對他長期信任,明知女方仍陷於前段感情情傷中,且對男性肢體親密接受度較低,對他並無男女感情,仍在未獲得女方明確同意狀況下,即從後方兩手環抱女方,且不顧女方表示會怕並扭動身體掙扎,仍親吻舔咬其臉頰、耳朵、脖子等身體敏感處,欠缺對女性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尊重,更造成女方精神上衝擊及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