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滯洪池設太陽能光電 挨批影響觀光與防洪
雲林縣北港滯洪池規畫設置太陽能光電,民衆批影響觀光與防洪。(張朝欣攝)
雲林縣北港滯洪池規畫設置太陽能光電,民衆批影響觀光與防洪。(張朝欣攝)
太陽能光電公司計劃在雲林縣北港鎮北港滯洪池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14日在北港鎮樹腳裡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強調將打造知性、休閒光電綠能舒活園區,並提出各種公益回饋方案,但地方民衆認爲太陽能光電設施影響觀光與防洪,堅決反對,光電公司最後表示將持續溝通設法取得共識。
水利署以「流域綜合治理計劃」編列3億元經費,在北港鎮與水林鄉交界處臺糖土地設置「北港滯洪池」,總面積37公頃,最大蓄水量133萬噸,希望藉由儲蓄雨水防洪減災,由於佔地廣大,吸引光電業者向臺糖承租土地發展太陽能光電,爲讓地方民衆瞭解相關設施,14日舉辦說明會。
同陽能源公司經理陳輔民表示,光電設施容量爲21.62MW,將結合北港、水林當地農特產,以太陽能光電模組於滯洪池排列出花生、地瓜等圖騰,併兼顧排洪安全與水域生態,每年公益回饋50萬元現金或等值節能家電、2座電動車充電樁、淨零排碳教育館等,與地方共生共榮。
不過現場近百名民衆均持反對意見,大罵之前都沒有告知要設置太陽能裝置,臨時通知舉行說明會,根本是要大家幫光電公司背書,北港扶朝裡裡長姚水評認爲滯洪池功效不彰,現在又要安裝太陽能設備,情況只會更糟,要求先改善滯洪池功效再說。
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蔡詠鍀說,此案是中央能源局覈准,但也要尊重地方意見,地方要求先把水的問題處理好,後續才推動光電產業,這點他也贊同。縣議員黃文祥提到,縣府才向中央爭取北港、水林觀光軸帶2億餘元經費,現在卻要在滯洪池設置太陽能板,「是要叫遊客來看太陽能板嗎?」。
北港鎮長蕭美文指出,北港滯洪池除水利功能,也是在地民衆休憩場域,未來還要發展觀光產業,地方擔心太陽能光電設施可能造成生態失衡、產生光害、日後清洗等問題,希望相關單位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