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徵收案爭議 黃敏惠:依程序辦理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案,擬開發面積約209公頃示意圖。(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案推動多年遲滯不前,國土署要求嘉義市政府與嘉義縣政府共同研商,遭議員批「不同顏色執政就邊緣化嘉市」。國土署澄清,「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依法必須先經嘉義縣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市長黃敏惠19日表示,市府會依行政程序辦理。

國土署表示,「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案」法定程序必須先經過嘉義縣市都委會審議通過,此案嘉市府2008年4月間辦理公開展覽,6年後、2014年9月才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經2015年6月第854次會議討論決定,請嘉市府於2015年底前確認開發需求性,或重新檢討修正計劃後再提請審議。

嘉市府卻遲至2017年12月才提送資料,2018年1月原專案小組開會討論,嘉市府又拖延6年,今年重新修正計劃書圖內容提送,專案小組10月14日開第4次會議,此案計劃內容相比2008年公展內容已大幅調整,與原先認定個案變更的開發目的與項目不符,建議嘉市府評估納入通盤檢討,或循個案變更程序辦理,並提請嘉義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再提內政部都委會繼續審議。

國土署還提及,曾文水庫特定區橫跨嘉義縣、臺南市轄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市轄區,都依照上述法定程序辦理縣市聯席審議。

但嘉市議員張秀華指出,曾文水庫、仁義潭是跨縣市轄區,幾年前嘉市、嘉縣在嘉義交流道附近也是各自開發貨轉中心,北港路區段徵收案也全是嘉義市土地,中央就是要邊緣化嘉市。

國土署都市計劃組指出,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面積的規模、影響性,與貨轉中心大不同,都委會纔會更審慎。都發處長許懷羣表示,會以「個案變更」繼續推動,配合中央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