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腐蝕到潰爛...法院罕見判決前裁定453公斤毒物銷毀

臺中地檢署去年破獲高姓男子透過禾成化工高姓負責人提供原料,隱身東勢山區製造大量第四級毒品「喵喵」,檢警喬裝農民蒐證,逮人時驚見高男製毒過程被化工原料腐蝕到全身潰爛,這批扣案的453公斤原料、成品及半成品,法院也審酌有外泄釀保管人安全之虞,罕見裁定判決前銷燬。

中檢查出,高男(33歲)在東勢山區承租鐵皮廠房,透過禾成化工公司高姓負責人(63歲)自大陸進口列管的「4-甲基苯丙酮」、溴水等,作爲製造第四級毒品「2-溴-4甲基苯丙酮」(俗稱喵喵)原料,高姓負責人也傳授製毒方式。

由於現場位於偏僻山區,路途狹窄陡峭,檢調事前還僞裝成農民蒐證、監控,檢方去年8月15日指揮調查局、刑事局搜索,進入廠房還被強烈毒煙燻到淚流滿面,更驚見高男製毒過程被化學原料灼傷,全身多處潰爛傷口。

檢方共起獲2-溴-4甲基苯丙酮原料160公斤、喵喵半成品及成品293公斤,去年10月18日偵結依製造第四級毒品罪嫌起訴2名高男。

全案目前於臺中地院審理中,檢方以存放有危險之虞,表示扣案物是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之危害性化學品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易生危險且有喪失毀損之虞, 向法院聲請譭棄或取樣後銷燬。

臺中地院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3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2項規定,易生危險之扣押物,得譭棄之;查獲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巨之毒品,經取樣後於判決確定前得銷燬。

中院查,2名高男涉嫌毒扣案物數量大,以簡單塑膠桶、易碎玻璃容器儲存,無特殊或較妥適包裝,若破裂恐有外泄、逸漏之虞,一但揮發也會危害保管人員健康,有易生危險且不便保管情形;高男、高姓負責人對於扣案物銷燬,分別表示希望取樣後銷燬、沒有意見。

法院審酌後,就扣案含有第四級毒品喵喵部分,裁定取樣後銷燬,其餘化學物質則全數譭棄,當可兼顧保管處所公共安全,且不侵害被告權益。

臺中檢警去年破獲2名高姓男子於東勢山區的製毒工廠,查扣453公斤毒品喵喵原料、成品及半成品,法院審酌有外泄釀保管人安全之虞,罕見裁定判決前銷燬。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