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黨產會稱爲國民黨附隨組織 救國團喊話賴政府:和解共生

救國團呼籲新上任的賴政府要和解共生,善待每個爲國家社會付出的社團,攜手一起爲未來打拼纔是王道。(本報資料照)

黨產會主委林峰正22日在立法院答詢立委張智倫時提到,救國團在民國78年以前財產來自國家,因此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於23日迴應時反問,「是不是現在的社團只要是由政府補助就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並強調林豐正此言犯了邏輯謬誤,更是以今非古的轉型正義,同時呼籲新上任的賴政府要和解共生,善待每個爲國家社會付出的社團,攜手一起爲未來打拼纔是王道。

救國團說明,法律脈絡相當清晰,依歷史、依法律,58年以前就是政府輔導成立之準行政機構、58年至78年間就是民間社會運動機構的公益社團組織。當時政府補助救國團經費,並委託從事青年服務工作,縱有結餘亦員工義工的勞務所得。正如目前政府委託民間機構執行政府任務及相關標案,政府亦不能宣稱是政府所有而悉數收回。更何況救國團的經費來源除政府的經費外,更有社會各界的捐款及辦活動的收入,經費全部被視爲不當黨產,更有違法違憲之嫌。

救國團表示,即便先前黨產會認定78年前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處分書卻列入82年以前都是不當黨產,確有處分過當及不符比例原則的事實。

救國團提到,民主國家司法是人民救濟的最後一道防線,姑不論司法是否公正,救國團是否爲附隨組織已在法院提出訴訟,在法院未判決前,黨產會已然做出行政處分,且將財產收歸國有,顯然超越司法的權限且無助臺灣內部團結。

救國團指出,單位陪伴無數青年學習成長,是許多人從小到大的青春回憶,更是培育朝野政治領袖的搖籃,當今藍綠白三黨領袖中更不乏對救國團的支持者。

救國團說,近年來更以「公益爲主的服務型社會企業」爲定位,推動不分族羣、不分宗教、不分階級、不分黨派的公益服務活動,政府應全力支持這樣的中立性的公益團體。

救國團向賴政府提出喊話,政治的和解共生,凝聚共識,迎向未來,是不二王道,救國團願意用最大的誠意與黨產會就雙方的差異繼續協商,達成和解。

救國團強調,支持過去人權受到侵害的人,請求司法主持正義是正常的手段且必須,但臺灣邁入民主已經近30年卻仍然用所謂的轉型正義,進行內鬥,呼籲是時候終止這項引起爭權,造成內部對立分裂的政治鬥爭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