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華爲透過大同拿臺電標案 大同出面澄清並喊告求償

▲大同澄清媒體指涉華爲透過該公司取得政府標案事情。(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心怡臺北報導

大同(2371)將於6月30日舉行股東會,進行董事改選,不過日前媒體指涉華爲透過大同取得政府標案等事情,讓大同公司不滿,今日發出澄清聲明,並表示將委託律師提告及求償。

大同表示,自民國44年開始交電錶給臺電迄今,不管是機械智慧電錶,皆是全在臺灣開發,亦於臺灣自行製造。大同的臺電電錶完全爲自行開發,沒有使用任何華爲晶片,且大同公司從未參與臺電智慧電錶的通訊標案,更何況臺電標案明文規定,供應商皆不得采用任何大陸制通訊晶片,故臺電的電錶採購斷無可能讓華爲參與。

此外,大同指出公司數年前已是泰國電力公司的供應商,華爲因欲參與其AMI的通訊系統,故與本公司電錶整合測試,做過簡單的POC (proof of concept),但該案並沒有得標,且至目前爲止也沒有進一步的業務合作

大同表示,近期國人深度關切的是大同市場派是否有違法陸資投資問題,市場派不僅沒有自清,反倒污衊栽贓大同的臺電電錶業務與華爲有關,完全混淆視聽,背離事實。本公司將委任律師提告,若造成公司損害亦將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