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踢爆:移民署擬禁港澳居民在臺遊行和上節目

已被下架的一覽表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圖/擷取自BBC中文網)

近年不少港人希望移居臺灣,各種受阻情況屢登上媒體版面。移民署3日發佈「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禁止訪臺的港澳居民「遊行」和「上節目發表意見」;該文件當晚已遭下架。有法律學者質疑相關規定「恐嚇意味大於法律依據」。

BBC中文網報導,相關文件3日早上刊載於移民署網站「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停留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的公告欄,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

1.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臺發言、隨車遊行。

2.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衆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

3.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地區。

4.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 他重要單位。

5.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

6.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爲,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

7.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

8.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9.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爲,如: 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政治獻金法等。

BBC中文網在中午時分向移民署及陸委會查詢詳情,記者傍晚發現該文件已在網站內消失。陸委會昨晚間迴應時稱,港澳居民來臺須遵守臺灣法律規範,「據瞭解,內政部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至未來有無臚列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供港澳居民參考,尚在討論中」。

BBC中文網引述不願具名的移民公司負責人說法稱,以前見過類似的清單,不過是針對大陸觀光客,「這次好像意味着把港澳人當成大陸人,可預期未來這一年(在臺灣的)香港人不會有好日子過。」他表示,如有關限制也適用於「居留」的港澳人士,很多人將失去集會自由和接受媒體訪問的權利,促請當局儘快澄清。

專門研究移民法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第1、2、8條都是一般人合法可爲,涉及集會和言論自由,且演說、受訪的解釋範圍很大,「一般觀光客來玩也有可能在街頭被記者採訪」。

廖元豪質疑該公告的法律依據,形容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嚇效果」。「你把遊行、接受媒體邀請,跟賣淫、軍事的東西放在一起,好像發表意見就跟危害國家安全一樣可怕」,這可能會引發在臺居留港澳人士的寒蟬效應,因害怕移民署拒絕續期簽證或居留證而噤聲。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則持相反意見,他指出,港澳人士入境來臺本來就不能從事跟許可目的不相符的活動,各國都是如此規定,這跟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完全是兩回事」。「憲法保障國民擁有的人權和自由,是給中華民國國民,但港澳人士無論是停留還是居留,都不是中華民國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