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Sugar Baby暈船露餡!美籍華人阿北全認了 美眉慘賠40萬
林女被薛男包養,於女發現後怒告求償60萬元,法官判準4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于姓女子與薛姓男子結婚,卻發現丈夫與一名林姓女子過從甚密,2人對話訊息,有許多男女間的曖昧,還有金援訊息,薛男傳訊給林女:「妳電話也不接也不回、妳知道我是怎樣往壞的想嗎?」、「我要說清楚我們的關係」、「妳能告訴我、我們現在還有什麼關係存在嗎?」、「希望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建立關係吧!」
林女還多次向薛男表示:「我沒有不在乎你,只是即便再好的情侶或夫妻也是需要一點空間」、「我還是希望能合好,畢竟緣分不容易,我也沒有惡意,我知道你只是想見我,手術也希望你能來」、「再忙都要記得好好吃飯」。
於女看到這些對話後逼問,薛男坦承是透過包養網站,認識林女進而包養。於女不滿林女,明知薛男是有配偶之人,仍發展男女感情,還前往多家飯發生性行爲,薛男與林女交往期間,多次用現金或刷信用卡幫林女支付購物、用餐款項,薛男還爲此親筆寫悔過書表達歉意。
於女主張,林女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間互動分際,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請求林女損害賠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林女則辯稱,不知薛男有配偶,第一次聯繫時,他傳訊:「Hi你好,我是AXXy,薛XX,今年五月剛從美國回來的美籍華人,我預計會在臺灣待上一年,想找個女孩陪陪我,而妳就是我理想中的那位。」
林女指出,薛男並未說明婚姻狀態,且他當時已年近古稀(70歲),以爲他是因爲離異或喪偶,纔會尋找他人陪伴,因而認爲薛男是單身無婚姻,且2人僅朋友關係,並因年齡差距而以父女相稱,雙方僅日常往來與問候,偶而有一起用餐也是正常社交,通聯簡訊內容也沒有親暱曖昧言詞
林女說,於女無法證明我與薛男有何不正常交往關係,難認我有侵害其配偶權,於女請求負損害賠償責任無理。
法官檢視林女與薛男對話記錄,薛男向林女表示:「還好沒花錢買房子、否則被甩更不值得」、「妳電話也不接也不回、妳知道我是怎樣往壞的想嗎?」、「我要說清楚我們的關係」、「即使重來、我心已死、也不是即使重來、我心已死、也不是原來的我了」、「妳能告訴我、我們現在還有什麼關係存在嗎?」「我說如果妳還有其它人我就會退出,我不該疑心但心中也還是問號」、「希望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建立關係吧!」
林女則回薛男:「沒有甩你,只是你昨天罵我,真的很傷心。」、「我沒有不在乎你,只是即便再好的情侶或夫妻也是需要一點空間」、「雖然歷經了爭吵,我們彼此也因爲言語而受傷,不過我還是希望能合好,畢竟緣份不容易,我也沒有惡意,我知道你只是想見我」。
法官認2人之對話,其中「被甩」、「沒有甩你」、「說清楚關係、「如果你還有其他人我就會退出」、「沒有不在乎你」、「我知道你只是想見我」。爲男女交往的情侶爭吵時常見用語。
林女還辯稱與薛男以父女相稱,但薛男在法院開庭時供稱,因爲他在包養網站認識林女,網站內都是以sugerdaddy(有錢乾爹)、sugerbaby(甜心寶貝)來互相稱呼。
薛男則表示,「第一次和林女碰面時,是在臺中金典酒店,住宿經理把我的身分證拿去登記後,還我的時候,林女有拿去看,應該知道我已婚。我的太太和女兒回臺灣時,我都有跟被告講她們回臺灣,林女都知道。」
「因爲包養不是一個光明偉大的行爲,男人難免爲了私慾,林女到了酒店都會把衣服脫光,她身上有紋身,她如果沒有比較親密的話,不會把衣服脫光,甚至身上的紋身都會看到,紋身是一個英文字母,不是很長,大概五、六個字,幾乎到飯店住宿,她都會主動有親密的行爲,但有時候會說她月經來,我不知道是不是藉口,因爲我也不會去查。」
法官日前以法判決,於女請求林女賠償損害應以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