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品質不一釀亂象 民團:居託中心無法有效排毒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指出,居託中心成立16年來,功能已遭弱化,無法有效「排毒」,讓不適任保母退出系統,呼籲衛福部儘快修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以解決問題。記者林琮恩/攝影

剴剴遭虐死案殷鑑不遠,除了出養制度引發討論,保母品質把關也是關鍵議題。全臺共有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設有居家托育訪視督導員,以1:60的比例執行保母訪視、輔導等業務,但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指出,居託中心成立16年來,功能已遭弱化,無法有效「排毒」,讓不適任保母退出系統,呼籲衛福部儘快修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以解決問題。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自內政部兒童局時代,保母托育計劃建置保母系統,用意是納入取得證照的保母,提供訓練、轉介等,讓家長能夠找到受政府管理的保母,且透過訪視督導員制度,發現托育問題、要求保母改善,並讓不適任保母退出系統。

不過,託盟召集人劉毓秀說,上述制度歷經變革,遭政府「一誤再誤」,低生育率會讓國家無後,保母訪視督導制度不能不要,中央應該積極改善現行制度,不要讓有心在此領域努力的民間團體承受巨大壓力。

「居託中心的訪視督導員是托育服務的安全守門員,但其角色卻在幾次制度變革中遭弱化。」黃喬鈴表示,保母登記制上路後,保母品質參差不齊,居家托育中心訪員則因工作量大,且缺乏訪視標準指引及訓練等原因,即使訪視時發現問題,在缺乏縣市政府社會局公權力介入的情況下,難以解決問題,只能從旁輔導希望保母改善。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組長李庭欣則表示,在缺乏法規訂定業務範圍的情況下,居家托育人員常被交代要調解履約賠償事宜、家長與保母的糾紛等,這是專業錯置,壓縮訪視時間,讓訪視輔導員實務工作面臨困境。

李庭欣指出,居家托育中心有察覺問題、發現托育風險的能力,但缺乏估公權力,常常只能眼睜睜看着眼前的「未爆彈」,但拆彈任務仍要落到地方政府手上,「衛福部應負起督導、統籌工作,讓居託中心發揮應有作用。

劉毓秀表示,政府若有心解決上述問題,只要修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明定居託中心工作內容,以及訪視督導員的訓練方式,制定更完善的訪視指引等,這是立即可行的做法,不像修訂兒權法、托育服務法曠日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