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延燒 桃園民眾吃炒粿條後腹瀉就醫
針對進來幾件食品中毒事件,桃園市衛生局啓動稽查和宣導工作。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晚表示,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在桃園無分店,不過晚間接獲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通知,「寶林茶室」A13店腹瀉羣聚案,其中1名個案爲桃園市民,經疫調於3月21日晚上至該店食用炒粿條,22日出現腹瀉症狀至診所就醫,後於23日再至醫院就醫,目前於一般病房住院中。
據瞭解,該名桃園市民爲30歲男子,近日都在北市工作,3月21日吃炒粿條,出現噁心、嘔吐,22日至診所就醫,23日再到三總掛急診時,確認休克、肝衰竭、肝指數超過1萬、血壓極低,院方安排住加護病房,不過目前已好轉,在一般病房觀察中。
桃園市政顧問,林口長庚臨牀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明,食品中毒可大可小,與病原菌或毒素最相關,不同的致病因子,帶來的嚴重程度也都不相同,嚴重食物中毒甚至會造成嚴重器官衰竭之生命危險。有些學者疑慮「米酵菌酸」中毒,但臺灣未曾發生,印尼、非洲曾出現過相關病例,常見於發酵的米制品、椰子製品中受細菌污染,「米酵菌酸」中毒少見卻危險,因爲產生的毒性強,嚴重者可能導致多重器官衰竭且死亡率高,臨牀並沒有解毒劑,只能採取支持性療法。
顏宗海提醒,預防食物中毒「預防」是最重要的,民衆到餐廳用餐或外食應慎選,要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狀況;夏天食物中毒案例多,醫學上有個數字叫「危險溫度」,介於攝氏7至60度之間,微生物容易滋長。民衆買了便當,若是夏天,務必在1小時內吃完,冬天則把握2小時內,如吃不完就儘快放入冰箱保存,要吃的時候再加熱至70度以上,才能殺死微生物。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注意廚房衛生狀況,確保製售產品之品質,食品從業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手部有傷口者不可直接接觸食物,應包紮傷口再佩戴手套,若身體不適應停止工作,以免將病原菌污染食材。衛生局也將持續加強餐飲衛生之稽查、輔導與抽驗,以確保民衆飲食衛生安全。
近來食品中毒事件發生頻傳,桃園市衛生局加強即食食品衛生安全,今年年1月至3月至轄內44處傳統市場及4大觀光夜市,抽驗即食食品及飲冰品等高風險食品(生食、生熟食混合)共計208件,經檢驗衛生標準,其中11件飲冰品初驗不合格,將執行環境衛生稽查並抽驗產品複驗。
衛生局說明,今年已啓動市集美食稽查專案,執行本市50處公、私有市場及夜市高風險即食攤商的食品抽驗,下半年度將執行攤商製程環境衛生稽查。近日因發生重大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利用建置的桃食安心資訊平臺搜尋出轄內販售高風險食品之餐飲業者計207家,並以簡訊通知業者應重視食品安全衛生,食材儲存應遵行先進先出的原則並確保食材在最適當溫度內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