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生態 海保署將管制活海馬、石珊瑚進口

爲保護生態,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將於11月1日起對進口活海馬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圖爲臺灣北部海域常見的三斑海馬。(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爲保護生態,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將於11月1日起對進口活珊瑚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圖爲綠島柴口珊瑚羣。(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26日表示,海馬、石珊瑚、部分軟珊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管制物種,但過去並未針對活體單獨號列,導致難以掌握進出口數量,經該署協調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獲其同意,這些活體商品將自11月1日起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

海保署說明,海馬屬所有種目前已紀錄至少46種,石珊瑚目所有種約有2000餘種、黑珊瑚、藍珊瑚、笙珊瑚等,均已列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物種。其中,海馬是海龍科小型硬骨魚類,爲高度演化或特化的海洋物種,因棲地侷限、破壞或喪失及過度商業利用,導致族羣數量縮減。

近來有飯店將海馬融入菜單食材中,海保署特別提醒,許多生物因人累過度的利用而面臨生存危機,建議勿採捕野生物種,海馬養殖場倘是以購入人工繁殖海馬,或可減輕野外捕捉的壓力。

至於珊瑚,海保署說,珊瑚具有造礁、保護海岸、孕育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供應食物和藥物、推動觀光休閒旅遊、促進藍色經濟、教育研究、培育海洋文化等價值、功能與服務,同樣爲自然生態與人類社會重要的資產,應減少採捕野生個體。

海保署強調,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暨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也提醒未來報運活海馬、活石珊瑚及活軟珊瑚時,應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貨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