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大熊貓 陝川甘三地法院簽署《環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協同保護協議》
8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陝西、四川、甘肅三地的13家中院,包括陝西省的寶雞市、漢中市、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與四川省的成都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共同簽署《環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協同保護協議》。
《環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協同保護協議》明確了全面保護以大熊貓爲代表的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爲目標,推動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建立了聯席會議、委託合作、案件會商、交流研討、共建共享等5項機制,加強各人民法院之間在環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環境案件的立案、審判、執行等方面的工作協調對接,協同做好涉大熊貓國家公園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推動區域內法院之間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案、跨層級聯動辦理,區域內異地法院之間在查詢、凍結、查封、調查或者法律文書送達等有關事項的委託協作方面密切協作。對於國家公園區域重大、敏感、疑難、複雜案件,可由協作法院共同協商解決,採取個案會商、專題會商或臨時會議的形式,研究討論法律適用,協調解決區域合作相關問題,協助生態保護的實現。
《協議》還明確了推進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注重野生動物棲息地司法保護、加強名貴樹木司法保護等12項協作事項,加強大熊貓生存環境的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打擊在大熊貓國家公園內重點區域實施的亂砍濫伐、違法排污行爲;依法打擊河道非法採砂、河道沿岸非法佔地等犯罪行爲,維護大熊貓國家公園內的流域生態功能。依法從嚴懲處在野生動物棲息地等生存環境內危害以大熊貓、朱䴉、金絲猴、雪豹、羚牛等物種爲代表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依法從嚴懲處非法採伐、毀壞珙桐、紅豆杉等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古樹名木的犯罪,維護生物多樣性。通過明確各方責任和義務,建立司法協作機制,確保大熊貓國家公園內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司法保護。
(總檯記者 雷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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