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藏大麻收到先丟山路草叢 失聯移工遭逮判12年

阮姓失聯移工接受同鄉誘惑,以一次1000萬元越南盾代價幫忙收大麻包裹,遭埋伏警方當場查獲。(邱立雅攝)

越南籍阮姓失聯移工上網認識同鄉男子小K,在小K拜託並給予千萬越南盾報酬之下,幫忙收包裹,再把其中「不明草藥」丟到草叢供小K事後撿拾,今年4月間阮男在家正準備收包裹時,被獲報的埋伏的警員當場查獲,當場查扣大麻花14包,新竹地院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2年,刑期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逃出原本公司的阮男鎮日上網尋覓工作,也因此認識同鄉小K,兩人聊了數月之後,小K拜託阮男幫忙收包裹,收一次給他千萬越南盾(約臺幣1.3萬元),並聲稱內容僅是草藥而已,收到包裹後要拿去指定草叢棄置,小K事後再去領取。

因此阮男提供電話與舊租屋處地址與小K,小K在今年于越南將含有乾燥大麻花14包(含袋毛重3793.5公克)夾帶食品雜貨裝入紙箱內,寄送到臺灣來,分裝後再寄給阮男,在投遞人員簽收本案包裹時,爲早因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有異,由在現場監控警員當場查獲,當場查扣大麻花14包。

遭逮後的阮男承認走私,但辯稱對內容物不知情,一開始以爲是人蔘還是止血的、有醫療作用的草藥,案發之前沒看過大麻,小K也沒有說,自己沒想到會被同鄉友人陷害。

但法官認爲,阮男自陳小K已明確告知本案大麻花是「不通關的物品」,是阮男已明知其所欲收受轉交丟放者,確屬違禁物,仍在此認知下,貪求高額報酬,選擇鋌而走險,與小K合謀爲走私行爲,自無所謂信賴小K不會陷害其之理。

法官認爲,阮男知悉大麻爲我國管制進口物品且屬毒品,竟率然運輸3.39公斤大麻,數量非少,且阮男並非首次運輸大麻,對犯行態度反覆,難認有知錯悔改之意,嚴重破壞我國治安、社會安全及善良風俗,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2年,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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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