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已婚女諮詢法律問題卻在辦公室「連結」 猴急律師下場曝光

曾姓男律師在2016年與初次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見面,諮詢法律問題的已婚葛姓女子在辦公室內嘿咻,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他嚴重破壞社會大衆對律師行業之信賴,懲戒停止職務3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曾姓男律師在2016年與初次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見面,諮詢法律問題的已婚葛姓女子在辦公室內嘿咻,雖然他與葛女當時的配偶達成民事、刑事上和解,但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他嚴重破壞社會大衆對律師行業之信賴,懲戒停止職務6月,經他提覆審後改停職3月確定。

36歲的曾男當年遭檢方起訴,2016年4月16日晚間,與葛女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發生性行爲,數日後他才知悉對方是有配偶之人,但仍相約在汽車旅館內性行爲,當時尚未離婚的許姓男子提告,指控曾男與妻子葛女涉犯通姦罪,但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撤告。

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將曾男停止執行職務6月,他不服請求覆審,稱與葛女發生性交行爲,並非基於律師與當事人關係所衍生,他雖損害自己個人及律師整體之品譽,但以晚近律師懲戒案件案例之受懲戒事實相較,停職6月之處分,實屬過重,不合比例、罪刑相當原則。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爲,曾男知悉葛女爲有配偶之人後,猶不知節制,仍2度與之進行性交行爲,並衍生葛女懷孕之風波,不免令一般人認爲其系利用律師身分與向其諮詢法律問題之當事人發生性交行爲,已嚴重破壞社會大衆對律師行業之信賴。

覆審委員會指出,曾男損及律師行業之品味與尊嚴,此與單純男女系因故相識、互有好感,而進一步交往之情形,迥然不同,考量他與告訴人達成民事、刑事上和解,以及支付賠償金,已爲善後處理,並於事後始終坦承過錯,決議停止執行職務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