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狗吠70分貝」鄰居崩潰提告!屋主、飼主判賠10萬+加強隔音
▲臺北黃姓女子飼養犬隻不斷吠叫,挨告要賠鄰居1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臺北黃姓女子在大樓養狗,卻讓狗不分日夜吠叫,音量高達70分貝以上,經鄰居報警,黃女被開罰2千元,但她仍未做任何改善。住她斜對面的林姓鄰居被狗吠聲吵到長期失眠,怒將黃女和屋主告上法院,臺北地院審理,判黃女和屋主要連帶賠償10萬元,並要加強隔音措施。可上訴。
林男指出,從他搬進社區大樓11樓後,不管白天或晚上,都會聽到斜對面鄰居黃女屋內傳出狗吠聲,他在家拿分貝計測量,發現狗吠聲高達70分貝以上,已非一般人可以忍受。他曾發函請黃女改善,但黃女不理會,繼續放任犬隻吠叫,導致他在高度壓力下失眠、焦慮,相當痛苦,只能將狗飼主黃女及黃姓屋主一同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並請黃女搬家或增加隔音設備。
全案審理時,黃女辯稱,林男並非每天都有錄到狗吠聲,而且林男錄到的狗吠聲,也不一定是她家的狗叫的聲音,她已經把狗移到室內養,每週都帶狗到戶外活動,應該不會再發生狗大聲吠叫的情形,所以沒有必要加強隔音設施。而黃姓屋主則表示他不住這邊,也不是這隻狗的主人,沒有賠償的義務。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發現黃女飼養的狗長期不定時吠叫,林男和其他鄰居曾因此報案,由員警到場查訪後,依黃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2000元,黃女提出異議被駁回在案。
法官指出,黃女居住的社區供住宅使用爲主,爲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但根據林男錄音,黃女住所有相當數量的犬隻不分日夜吠叫,已侵害林男的居住安寧,而屋主應對房屋有管理維護義務,照看黃女使用房屋的情形,卻對黃女養狗製造噪音一事消極不作爲,判屋主和黃女要連帶賠償10萬元,另林男雖不能請求黃女搬家,但黃女應加強隔音措施,不得有50分貝以上的聲響侵入林男的住所。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