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有人就要停讓」引反彈 王國材:26日討論執法細節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表示,若在較長的斑馬線上要求行人進入就要停讓有些不合理,下週一會在開會決定實施細節。(黃敬文攝)
爲了洗刷洗刷我國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昨(21)日表示,6月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否則將加重罰6千元,且要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不過遭外界質疑矯枉過正,後續交通部緊急通知暫緩實施;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表示,若在較長的斑馬線上要求行人進入就要停讓有些不合理,下週一會在開會決定實施細節。
王國材表示,昨天聽到警政署的消息,規定只要有人在行人穿越道上就要停讓,但行穿線有分「近端跟遠端」,依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做分隔,若是有車輛經過比較寬的馬路時,發現遠端處有行人踏入行穿線範圍,車輛就要馬上停讓的話不太合理。
他說,昨晚爲此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初步方向是未必斑馬線上有行人,車輛就要立即停讓,而是依據中央分隔線所畫分的範圍,來討論執法空間。
王國材指出,本月30日後,未禮讓行人的罰鍰最高達6000元,並記點3點,另外還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然而警政署希望警方的執法標準嚴謹,只要有行人在行穿線就要停讓,但這樣不盡合理,且對馬路車流的影響很大,所以預計在26日邀集包括警政署的所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執法的細部標準。
王國材解釋,所謂「近端、遠端」,將以中央分隔島或分隔線做畫分,只要跨過中線範圍就屬近端,過去警政署執法標準,是車輛距離行人不到3公尺就開罰,但現在車速普遍偏快,即便距離4、5公尺還是很危險,因此希望標準可以嚴格一點,不過詳細的執法細節會在下週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