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開控股公司租稅路障 國發會促鬆綁產創條例

爲產業控股公司搬開租稅路障,國發會將建議經濟部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向財政部爭取租稅優惠,符合一定條件下,透過換股、重組等方式籌組產業控股公司,可緩課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希望鼓勵產業加速組成控股公司,一起打國際杯。

行政院會昨(7)日通過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劃,經濟部表示將鼓勵中小微企業籌組產業控股公司。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表示,產業控股公司主要是國發會所提構想,希望將臺灣製造業優勢產業,像是工具機等產業組成控股公司,並希望在產創條例提供租稅優惠,產發署正在評估。

國發會表示,爲產業控股公司爭取產創條例租稅優惠,是希望搬開租稅路障。據瞭解,這段期間國發會接觸工具機、旅宿業者,產業界對於籌組產業控股公司皆有高度興趣,然而目前卡在租稅問題。

臺灣設有最低稅負制,透過股份轉換等方式籌組控股公司,雖停徵證所稅,但仍須申報最低稅負,業界估算籌組控股公司還沒真正運作,就得先繳10億元左右稅負,令不少業者卻步。

國發會建議,修正產創條例,符合一定條件,產業控股公司可暫時不課最低稅負,待未來實際賺錢再課稅,亦即緩課、非免稅。

據瞭解,國發會將向財政部強調,第一,鬆綁稅負促進經濟發展,反而可擴大稅基;第二,中小企業是臺灣的骨幹,必須設法改善環境,打國際杯;第三,強調這是緩課、並非完全免稅。希望說服財政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