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集結抗議新北禁浮釣 怒批一片海域兩套規定
上百位小船玩家與釣客今上午憤而到新北市府外抗議,要求在合理的安全配套下,重新開放小船行駛權力。(許哲瑗攝)
觀旅局長張其強迴應,新北市有義務保障民衆生命安全,會繼續執行現行公告內容。(許哲瑗攝)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磯探聯盟釣魚協會及臺灣釣權團結聯盟社羣,現場遞交陳情書給觀光局長張其強、漁業處長張麗珍。(許哲瑗攝)
新北市去年底率全國之先,公告禁止民衆搭乘浮具出海釣魚,引發釣團抗議;上百位小船玩家與釣客今上午到新北市府外抗議,怒批新北市「水域戒嚴」、「視從事海洋休閒的民衆如賊人」,要求在合理的安全配套下,重新開放小船行駛權力;對此觀旅局長張其強迴應,新北市有義務保障民衆生命安全,會繼續執行現行公告內容。
搭乘俗稱「波客船」、「塑膠船」等浮具出海目前無法可管,但因曾發生落水意外,且干擾漁民作業,新北市去年引用「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率全國之先公告全面禁止,卻遭交通部觀光局以引用法源有誤要求撤銷。
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磯探聯盟釣魚協會及臺灣釣權團結聯盟社羣等單位,今上午在新北市政府發起「抗議新北市政府濫權水域戒嚴,漁港禁釣」行動,痛批新北市禁止小船行駛於法無據,要求觀光局長張其強道歉,並拆掉違法設立的違規告示牌。
「同片海域兩套法規,民衆該聽誰的?」中華民國水上浮具暨免牌小船休憩發展協會秘書長林宗毅質疑,中央尚未統一針對浮具釣魚作規範,新北市卻自行其政公告禁止,可海域無邊無界,如八斗子半島旁的望海巷,一面是新北市管轄、一面是基隆市管轄,民衆一不小心就被開罰,無所適從。
林宗毅說,新北市以安全爲考量全面禁止浮具出海,但遍觀過去發生的小船意外,都是因爲沒穿救生衣,因此協會向港務局、向新北市提出訴求,盼能在玩家做好安全配套的前提下,適度的開放小船航行權力,包括要求穿着綁有安全繩的救生衣、出海時配戴通訊裝備、夜間航行時開啓警示燈等,都是玩家願意遵守的安全措施。
林宗毅質疑,觀光休閒未來是明星產業,中央既無明確規定,新北就不該貿然設立於法無據的法規,甚至以《憲法》15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強行律法;他認爲,釣魚不該被視爲「緊急情況」的危險運動,而是應該在合理的配套規範下,適度開放、正當管理。」
對此張其強迴應,新北市政府對於任何活動,「安全」永遠都是擺在第一位,是無可取代,是必須受到嚴格保障的。
張其強強調,新北市政府要求釣客朋友,穿防滑鞋、穿救生衣、不要搭乘沒有安全檢驗的浮具,危險出海釣魚,正是基於「保障民衆生命安全」,這不只是單一縣市,也不只是某些民衆的問題,我們樂於看到中央已經透過跨部會,正在討論因應方案,但在方案未定之前,爲了民衆的安全,爲了讓第一線同仁「執法有據,依法執行」,有效的保障民衆生命安全,我們會繼續執行現行公告內容。
張其強表示,對裁罰若有疑慮,甚或不服,法律的問題,應由法律來解決,新北市政府本於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生命權尤其至高無上,保障人民生命免於遭受威脅,預防人民意外死亡,從生命權保障的角度出發,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上午受訪表示,很多民衆乘坐保麗龍的波特船出海,影響到漁民的作業安全,也影響到自身的安全,爲了保障所有釣客的安全以及漁民作業的安全,新北市政府有義務做好保護措施,安全永遠擺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