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指金融調解機構專職調解員數量佔比不足10%
中新經緯12月26日電 (魏薇)26日,瞭望週刊社與中國光大銀行聯合發佈了《2024消費金融行業發展白皮書》(下稱白皮書)。白皮書顯示,當前金融糾紛涉衆廣、類案多,尤以信用卡糾紛爲代表的信用貸款類糾紛爲甚。但由於目前調解行業魚龍混雜、專職調解人員極度匱乏,調解作用並未得到有效發揮。
從調解機構數量上看,白皮書稱,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中國就已存在上千家金融糾紛調解機構,且四年來持續增多。據業內人士反饋,目前僅杭州市就有上百家“顯隱性”調解機構,有的註冊登記在案,有的則以債務諮詢機構、法律援助機構、調解工作室等形式存在。
白皮書指出,一些非官方的“隱性”調解機構則魚龍混雜,有的甚至是催收公司換馬甲“兩頭吃”——既做代理催收,也做糾紛調解。這類“李鬼調解機構”不僅影響官方調解機構的公信力,其本身也可能成爲新的糾紛和風險隱患,亟須規範管理。
白皮書稱,目前中國針對金融糾紛調解已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並行的行業格局,但由於缺少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權威解讀和細則指引,絕大多數地區至今仍在摸索金融糾紛調解的模式和實現路徑,進展十分緩慢。據調研,目前僅北京、杭州、武漢等少數經濟較發達城市建立了相對成熟的糾紛調解機制和訴調對接機制,很多地區纔剛剛摸索起步。
白皮書還指出,目前專業調解人員匱乏,亟待開展專職化隊伍建設。金融調解機構須配備具有專業金融知識和充足調解經驗的專職調解人員,才能快速高效化解金融糾紛。調研發現,金融調解機構專職調解員數量佔比不足10%,以金融機構借調人員、業界專家等爲主的兼職調解員佔比超90%。調研的調解機構一致反映,由於兼職調解員的流動性大、培養機制連貫性差、參與積極性不高,導致調解機構始終難以形成核心競爭力,從而難以發揮快速、集中、批量調解糾紛的作用。
此外,白皮書顯示,近幾年以“代理維權”“代理投訴”“解決債務”“專業反催收”“減免息費”等爲幌子的金融“黑中介”頻繁出現在各大社交及短視頻平臺,金融黑灰產漸趨專職化、產業化,新型交易欺詐風險頻發,不僅極大佔用了金融服務資源,更對公民信息與財產安全、金融行業生態健康以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產生嚴重危害。調研發現,有消費者藉助代理維權組織,通過金融監管、發展改革、工信、市場監督管理等各類渠道對涉及銀行信用卡業務的同一訴求進行了100多次投訴。對於息費減免方面的糾紛投訴中,有50%是黑灰產。
白皮書認爲,從金融監管部門到金融機構,在助力擴大內需、服務居民消費的過程中,在業務前端發力產品創新和服務優化的同時,也理應高度重視風險防控,將風控理念融入業務的全流程。
白皮書建議,一是金融監管部門亟須完善金融消保管理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調處體系;二是研判賦予調解結果強制執行力的可行性,優化司法確認程序;三是制定行業標準和監管抓手,規範調解機構;四是儘快開展金融調解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宜適度借鑑糾紛調解發展較成熟國家的相關經驗,儘快推動金融調解機構開展專業化、職業化調解隊伍建設,建立調解員的認證標準制度和註冊制度,探索調解員等級評定和爭議糾紛分級分類機制,並積極吸納律師、退休的政法幹警、金融機構員工等專業人員。”白皮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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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常濤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