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內障阿伯闖紅燈狂盧3分鐘 惱羞嗆「阿嬤都能當警察」下場出爐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徐姓男子去年11月3日上午11時許騎車行經新竹竹北中山路巷口,因爲闖紅燈被張姓警員攔查,他求情3分鐘都沒有效果,惱羞大罵警員「孬種、卑鄙」,事後挨告又辯稱「闖紅燈是因爲白內障導致視線模糊」,一切都是誤會,但並未獲得新竹地院法官採信,最終仍被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確定。

徐男闖紅燈在先,卻嗆警員是「孬種」。(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事發路口無關)

徐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事發當日他不是故意闖紅燈,「我因爲罹患白內障導致視線模糊,不小心闖紅燈,向警員求情不要開罰單,但警員從頭到尾都很傲慢,我是認爲滿街都是飆車、販毒,怎麼不見警員這麼積極去抓,纔會說出『孬種、卑鄙』等話」,但絕對沒有一絲一毫侮辱的意思整件事情都是一場意外、誤會。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勘驗警員密錄器譯文,發現徐男被攔查的時候,的確頻頻求情,希望警員不要開單,然而求了3分鐘都沒有結果態度就突然轉變,當場開嗆,「如果警察像你們這樣子做,阿公阿嬤都可以做警察了,我講這麼多你還是要開單,你根本就是在搶錢,你們是有業績的啦」、「飆車滿街都是啊,你欺負我這種時速騎30的,你孬種啊你」、「卑鄙」。

法官認爲,徐男先是採取低姿態求情,意圖躲過違規處罰,始終不配合出示證件,後來甚至惱羞成怒,拿「不抓飆車、販毒」當擋箭牌,把交通違規行爲與刑案偵查混爲一談,無邏輯貶低警員,可見上述說詞不過是臨訟的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結果,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