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空姐彎腰掉出胸部 前記者狂拍還傳砲兵團 加判20天

偷拍空姐彎腰胸部照 無罪逆轉判拘役20天。(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範姓男子採訪空服員罷工事件時,看到一名空姐身着較爲寬鬆的上衣,在該處彎腰放置會場椅子,竟偷拍她胸部之身體隱私部位,一審判無罪,但二審改判拘役20天,可上訴;範男另散佈這些照片的部分遭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此部分未上訴已確定。

範男被逮後,否認上傳至「猛丁丁砲兵團」LINE羣組的空姐胸部照片及影片,辯稱是受到同好唆使,才從網路搜尋下載,桃園地方法院一審認爲,未查獲範男當下的攝影動作,也無查獲他持有本案照片、影片檔案,就他被訴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部分,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爲,影片確實爲範男偷拍後2天內傳送至LINE羣組,而非以分享連結之方式散佈,可認定他確曾持有偷拍畫面,且上傳照片後,即有羣組成員表示羨慕而留言「跪求更多超兇的空姐」,他隨即接續再傳送被偷拍空姐俯身照片2張。

高院認定,範男以拍攝者自居而認同並回應其他羣組成員之羨慕、跪求提供等留言,可見範男是偷拍者,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至於範男散佈竊錄之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2罪,遭一審判處拘役20天,執行拘役30天,可科罰金,緩刑2年,給付被害人15萬元部分,因未上訴已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