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落幕選手教練齊聚爭保障 盼改善考覈制度

基層運動教練對我國運動競技發展貢獻卓越,但其聘任管考等權益長期以來受到漠視,爲使聘用更臻合理且受尊重,立委柯志恩(前左三)、蘇巧慧、羅廷瑋、張雅琳國會辦公室和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18日舉辦「榮耀巴黎奧運、展望2028洛杉磯奧運、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並與出席的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前左)、巴黎奧運拳擊金牌得主林鬱婷的教練曾自強(前左二)及與會教練們一起合影,期許透過大家的集思廣益使專任運動教練制度更完善,爲我國培育更多優秀體育人才。(劉宗龍攝)

立委柯志恩、蘇巧慧、羅廷瑋等人18日舉行「榮耀巴黎奧運 展望2028洛杉磯奧運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現場邀請多巴黎奧運金牌「臺灣拳後」林鬱婷、2017臺北世大運標槍金牌好手鄭兆村,以及多位教練到場。林鬱婷聲援教練應有更多保障,其教練曾自強也說,希望對於教練獎勵、後勤保障多多重視,「就像是賣帝寶卻拿到漢堡的價值,確實有點不舒服。」

林鬱婷今上午出席公聽會,聲援教練爭取更多保障,她表示,原以爲培養出奧運金牌的教練退役後,可以獲得很好的保障,沒想到卻非如此,教練退出國家隊回到基層擔任教練,獲得的薪資只比一般教練多一點,這會影響教練的意願。

曾自強也提出兩個訴求,就是教練獎勵與保障問題,例如奧運奪牌選手可選擇月退,但是教練卻沒有月退俸制度,影響日後的保障,加上他若從國家隊退役,回到基層學校任教,與他同期、長期在基層訓練選手的教練領的薪資只差3千元,這些對亞奧運教練誘因太低,他建議要重新檢討。

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秘書長、臺北市立大同高中田徑教練邱爲榮指出,基層運動教練保障不足,多數奧亞運選手現仍以約聘僱方式服務於各級學校,主張拿牌的亞運選手應該要直接聘爲教育人員。

邱爲榮說,依教育人員聘任的教練在各級學校中也面臨諸多挑戰,例如每三年績效考覈外,還有學校每年的考覈。重複考覈造成行政繁瑣,建議第四年後以迴歸學校年度考評爲依據,年度考覈不通過者送績效評量委員會解聘退場。而非現每三年再連續考覈至退休。

另外,教練晉級制度不合理,沒有反應他的專業貢獻,晉級比一般教師慢,打擊教練士氣,連麟洋配的羽球教練劉佳城也改轉任講師,不願擔任教練,因爲在學校低人一等。

鄭兆村說,希望可以教育人員身份聘爲教練,進而轉成專任教練,讓工作銜接更好,也讓工作年資可以合併採計。不然「我們到學校工作就像另類保姆,沒有得到相對等的待遇以及尊重。」

體育署副署長房瑞文迴應,專任運動教練滿三年需考覈部分,還是要尊重縣市政府規定;專任運動教練的差假則應該準用教師,回到學校與縣市的規定。

至於教練聘任時若是初級,後來取得中級、高級,學校得以更高的級別改聘,體育署將會邀集地方政府協商,要求進行改聘。體育署也表示,公聽會上相關訴求,都會在一個月內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