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進化論,高緯度的人們應該進化出厚毛髮,爲何事實並非如此?

從提問者的觀點來看,似乎他們對於生物進化的理解還停留在拉馬克的理論層面,對於達爾文的進化論尚缺乏深入的認知,更別說建立在大量研究基礎上的現代進化理論了。

拉馬克的進化思想,主要建立在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兩大原則之上。他認爲物種的變異是主動適應環境的,那些經常使用的器官會日漸發達,反之,不常使用的則逐漸退化。此外,拉馬克還認爲生物體後天獲得的特性能夠遺傳給後代。

例如,提問者提到高緯度地區的人類應演化出濃密的毛髮以抵禦寒冷,這正是基於拉馬克的“用進廢退”觀點。拉馬克作爲18世紀的傑出生物學家,他是第一個提出無脊椎動物概念,並對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做出區分的人。儘管如此,現代科學已證實拉馬克的進化理論並不準確。

達爾文的進化論則告訴我們,生物體普遍存在過度繁殖的趨勢,而在變異過程中,有的後代更能適應環境,有的則不然。通過自然選擇,只有那些適應環境的個體才能存活並繁衍後代,這就是所謂的“適者生存”。經過無數代的篩選,適應環境的特性在物種中得到加強,不適應的則逐漸消失。

現代進化理論進一步闡述了進化的過程,指出進化是在種羣層面上發生的,無定向的基因突變爲進化提供了變異類型,自然選擇通過移除不利的基因突變,有方向性地改變了種羣中的基因分佈頻率。那些攜帶有助於生物適應環境的基因的個體,存活並繁殖後代的機會就更大,而帶有有害基因的個體則生存機會減少。長此以往,有益的基因在種羣中擴散開來,有害的則逐漸稀少甚至消失。

如果按照達爾文和現代進化理論來解釋,北方的人類要想演化出厚重的毛髮,必須是在該變異對於人類生存和繁衍具有明顯優勢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生,然而現實並非如此。

實際情況是,早在約19萬年前,人類就已經開始穿衣服。衣物的保暖功能使得體毛的濃密程度不再是生存的關鍵,不論是體毛厚重還是稀疏的人都可以生存並繁衍後代。在這種情況下,自然選擇沒有偏袒毛髮濃密的個體,那些控制毛髮稀疏的基因也未被淘汰。

實際情況還在於,衣物的出現使得體毛對於人類生存而言變成了多餘甚至可能是累贅。因此,除了頭髮、鬍鬚和腋毛這些少數區域,人類身體的其他部位的毛髮大多被自然選擇所淘汰。

至於人體上殘存的毛髮,如頭髮,實際上也有其功能,例如保暖。我們可以觀察到,通常白種人的體毛比黃種人濃密,而黃種人又較黑種人發達。這正是自然選擇作用的一個體現,因爲白種人多居住在高緯度地區,而黑種人的祖先則生活在溫暖的非洲熱帶地區。

隨着時代的進步,我們的衣物材質與工藝不斷改進,保暖設施也日臻完善,人類的生存和繁衍與體毛毫無關聯,高緯度地區的人們自然也就沒有向毛髮濃密方向進化的必要了。

自然選擇始終都在調整着生物和環境之間的關係,引導生物向更加適應環境的方向進化。今日我們人類身體的每一項特性,都是數百萬年進化的最終結果,是與環境高度適應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