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砍斷情敵手筋 高雄男遭判6年徒刑

陳男暗夜闖入阿林住處,拿棍棒重擊阿林頭部,還持麪包刀挑斷他的手筋高雄地院殺人未遂罪判陳男6年徒刑,可上訴。(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28歲陳姓男子愛戀大她7歲的張女,卻屢遭張女拒絕,並與53歲的阿林(化名)交往、同居,多次追求未果後,陳男心生不滿,暗夜闖入阿林住處,拿棍棒重擊阿林頭部,還持麪包刀挑斷他的手筋,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6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平時在工地打工,自認是張女的男友,卻數度遭張女拒絕,情緒受到極大影響,隨後還得知張女除了正與阿林交往外還共處一室,讓他相當不滿,便在去年7月間的深夜,趁着月黑風高之際,潛入阿林住處對他行兇

當天陳男從苓雅區跑到旗津區的阿林住家,先以麪包刀割破紗門後,再伸手開鎖,潛入後看見阿林與張女同榻而眠,更是怒不可抑,持球棒往阿林頭部狠狠重擊,阿林驚醒後與陳男發生扭打,這時陳男卻拿出預藏在腰際的麪包刀對阿林揮砍,打鬥過程中陳男還不斷喊叫「我要殺死他!」,雖然阿林傷痕累累,但仍奮力將陳男壓制在地,直到張女報警,將陳男逮捕歸案。

雖然阿林逃過死劫,但仍造成他右手筋遭砍斷、左手與腿部也有多處擦挫傷,陳男被捕後坦承犯案,更坦言「無法忍受女友跟別的男人在一起」,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陳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