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紀實:女大要避父!2009年浙江一樁荒誕的家庭人倫悲劇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父母含辛茹苦的將我們養大成人,做兒女的也理當孝順,就連動物也懂得反哺;然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並非所有的子女都願意孝順父母,也並非所有的父母都值得孝順。

在四川,就有這麼一位惡父,強行將女兒當做“老婆”霸佔10餘年,女兒不堪折磨選擇了弒父,這樣的荒誕家庭人倫悲劇,讓人不由得想起了一句古語:女大要避父!

葉曉麗出生四川農村,兄弟姐妹衆多,在她年幼的記憶裡,並沒有快樂的童年,只有父親葉軍的打罵聲。

葉軍脾氣很差,喜歡喝酒、愛好賭博,經濟壓力全都壓在母親一個人肩頭;每次喝醉酒他都會亂髮脾氣,總是覺得她們都是賠錢貨,也不讓她們上學,強迫她們在家務農給他賺酒錢。

在父親拳腳毆打下,葉曉麗的母親也不敢反抗,只能聽之任之;年幼的葉曉麗更加不知道反抗爲何物,看到姐姐們務農忙碌家務,她以爲每個家庭、每個父親都是這樣,隨着年齡漸長,她才意識到異常。

但是常年的辱罵和毆打,讓她對父親產生了心理陰影,依舊不敢反抗;一家人賺來的錢全都被他揮霍一空,沒了酒錢和賭資,葉軍又打上了幾個女兒的主意,他以高額彩禮將女兒一個個嫁人,葉曉麗則是最後一個。

葉曉麗不僅是最後一個,也是年齡最小、最漂亮的一個;上世紀80年代,葉軍以200元的彩禮將她嫁人。

葉曉麗雖然跟丈夫沒有感情基礎,但她總算是逃離了父親,丈夫對她也很好,日子過得和和美美,她本以爲自己過完了苦日子,未曾想,噩夢纔剛剛開始。葉軍嚐到了彩禮甜頭,也不想就這樣放棄葉曉麗。

每隔一段他就去找葉曉麗,以老丈人的身份問女婿討要酒錢,要是不給他就鬧事,在村子裡面說女兒、女婿虐待他,雖然村民都知道他的品性,可三天兩天的鬧,誰也承受不住啊!

葉曉麗的丈夫不堪其擾,只能選擇離婚,她的第一段婚姻以失敗告終;剛離婚沒多久,葉軍又開始籌備相親,在他的強勢要求下,葉曉麗只能再次嫁人,然而第二次婚姻葉軍再次從中作梗,葉曉麗再度離婚。

葉軍“騙婚”鬧了兩次,十里八鄉都傳開了,就算葉曉麗再漂亮他們也不敢上門提親了;騙不到彩禮,葉軍只能將怒氣發泄到葉曉麗身上,對她拳打腳踢,25歲那年,她真正的噩夢降臨了。

1990年,葉曉麗跟往常一樣做完家務活準備睡覺,葉軍提着一瓶酒醉醺醺的走進房間,他醉眼一眯,打量着葉曉麗,一股更大的惡意佔據理智,他讓葉曉麗扶他進房間,等她一走近,葉軍便拉扯她的衣服。

葉曉麗強忍着不適,將他扶進房間,可他沒完沒了一直纏着她;見她反抗,脾氣頓時就上了,抓住葉曉麗狠狠的打了兩巴掌,不顧她反抗將其QJ,事後,又威脅了她一番,如果敢說出去就殺了她。

在葉曉麗印象中,父親一直都是一個“壞人”,面對他的威脅,她十分確信他做得出來;兄弟姐妹早已經離開了家,母親在外打工,她也無人訴說,只能選擇沉默;她本以爲父親只是因爲喝了酒一時糊塗,但沒想到,沒過多久,葉軍再次闖進她的房間,第二次將其QJ。

葉曉麗想要擺脫這種噩夢,她想外出打工或者重新嫁人,可葉軍哪裡會輕易讓她離開,每次提出這些想法,她就免不了一頓毒打;她也試圖逃到親戚家,然而親戚朋友都不想招惹葉軍,又將她送了回去。

葉軍的惡行在村裡面也是人盡皆知,多數村民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況連葉曉麗自己都沒有報警,他們就更加不願意介入。更讓葉曉麗氣憤的是,葉軍明目張膽搬進了她的房間。

葉軍控制葉曉麗的手段無非就是毒打和辱罵,常年的虐待讓她身心都遭受了重創;這一場噩夢足足維持了14年。

2004年11月28日,69歲的葉軍敲打着房門,讓葉曉麗“陪陪他”,她不肯,謊稱自己身體不“方便”,葉軍早已經捨棄了一切道德,衝着裡面大喊:

你在不開門,我就砸門進來,進來了再弄死你。

被這麼一吼,葉曉麗不敢吭聲,這樣的威脅她常常遇到,雖然十分害怕,但她想反抗一下;沒想到葉軍真的找了一把斧頭,一邊劈一邊罵,衝進去後對着葉曉麗拳打腳踢,強行佔有了她,一直折騰到次日清晨。

蜷縮在一旁的葉曉麗欲哭無淚,看着呼呼大睡的葉軍,她氣得發抖,她再也忍受不住這樣的屈辱了,隨手抄起一根鋼釺,朝着父親的頭砸了過去;這一下,葉軍從劇痛中驚醒,看着打傷自己的女兒怒火中燒,氣憤的說:看我怎麼收拾你。

葉曉麗更加害怕,再次揮動手中的鋼釺,一下、兩下、三下……見到倒在地上沒有動彈這才停了手,她怕父親再次活過去,撿起地上的斧頭對屍體進行了進一步的處理。

兩人的打鬧聲驚動了鄰居,他們怕出事,選擇了報警,警方也將葉曉麗逮捕歸案,她涉嫌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葉軍QJ、毆打葉曉麗是引發本案的主要原因,但她採取極端的方法剝奪一個人性命,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最後的結果未知,但刑量應該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之間。

古語云:女大要避父!這不僅僅只是一句俗語,而是維持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側。

《案例紀實:女大要避父!2009年浙江一樁荒誕的家庭人倫悲劇》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