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於華偉被提起公訴

中新經緯12月13日電 據高檢網13日消息,日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於華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於華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淮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於華偉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30日曾通報,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 副總經理於華偉被開除黨籍。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於華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於華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以權謀私,違規爲親屬攬儲謀利;家風不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大肆斂財;毫無敬畏之心,無視黨紀國法,對前車之鑑視而不見、重蹈覆轍,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於華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於華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6月,2011年6月和2014年10月,先後與上海裕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安徽實業總公司重組。截至2023年底,集團資產總額近3700億元,旗下擁有85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分佈在安徽、上海、深圳、香港等地,擁有5個AAA信用評級主體。已經成長爲安徽重要的政策性投融資平臺,形成以基建保障、產業生態、資本鏈通爲主的業務格局,投資領域涉及鐵路、房地產、汽車、文旅新材料、化工、資產管理、供應鏈金融、基金管理等。(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