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槓女藝人薪酬、A發票節稅 前經紀人許輔升判8月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知名藝人經紀公司「齊石傳播」前經紀人許輔升,被控在處理旗下藝人康妮媚、王博麟的尾牙、主持薪酬時,指示齊石會計將發票開給胞弟的公司節稅,另少報藝人李依瑾的業配薪酬,暗槓1萬元。臺北地院依僞造文書、業務侵佔罪判許男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原爲齊石公司經紀人,負責該公司旗下藝人經紀、行銷傳播整合、公關活動規畫執行工作,明知旗下藝人康妮媚受廠商繳請參與2場尾牙活動,事後將2場尾牙薪酬繳回齊石公司時,明知應開立統一發票予廠商,但許卻指示齊石會計人員,將發票買受人不實登載爲弟弟的「毅超國際」公司。
2018年6月,許男明知藝人王博麟參加某工作室辦理的一場港商鐘錶珠寶記者會,將薪酬繳回齊石後,未開立統一發票給該工作室,而是指示會計將發票開予「毅超國際」公司,幫毅超公司節稅。
另許男於2018年6月間,明知業者邀約齊石藝人李依瑾在臉書發表商品體驗文,應在收受酬金後,由齊石公司開立統一發票予業者;但許男卻事先以毅超公司與業者簽訂合作合約書,同時提供毅超公司帳戶,供業者匯款。事後,許男再齊石公司通告單中,少報酬勞金額,侵佔差額1萬元侵佔。
法院審理時,許男認罪,並償還齊石公司1萬元,但齊石公司及律師認爲許男沒有悔意,不同意給予許緩刑,並希望從重量刑。法官依2個僞造文書罪及業務侵佔罪,判許易應執行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