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柏赫德不服再告強尼戴普 要開庭得先付3億

強尼戴普在誹謗案大獲全勝,安柏赫德不滿判決結果,宣佈要上訴。(達志提供)

好萊塢巨星強尼戴普(Johnny Depp)與前妻安柏赫德(Amber Heard)互告誹謗案,判決結果終於出爐,經過陪審團長達13小時審議,判定強尼戴普7項條件全勝訴,一洗這6年來揹負的「家暴男」醜名,面對這個結果,安柏赫德透過發言人宣告將再上訴,而要再開庭,她得先想辦法付3億。

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的誹謗大戰,終於在美國時間週三(6月1日)下午3點得出結論,強尼戴普獲得7個「Yes」勝訴,原先安柏赫德應給10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再加上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但據維吉尼亞州的規定,懲罰性賠償金上限是35萬規範,最終賠償金額降至1035萬美金(約臺幣3.1億),而外界憂心花大錢打官司的安柏赫德,很可能拿不出這麼多錢來。

判決出爐後,安柏赫德很快發佈了聲明,直呼失望「退回女性發聲可能會被公開羞辱的年代」,而據《紐約時報》報導,她委請發言人阿拉費爾(Alafair Hall)再發聲,表示已決定提起上訴,正在計劃中,目前未知她提起上訴的理由爲何,但若成功獲准上訴,安柏得設法證明審判結果甚至主審法官的解讀是錯誤的。

除了如何成功上訴需要擔心外,安柏赫德若想順利開庭,仍有金錢上的事情要考量,因她得先繳納1035萬美金作爲保證金,另外還得負擔上訴審判過程所產生的利息費用,這個金額,也就是她原本被判決得賠前夫的賠償金,但她曾在庭上表示身上的錢都拿來打官司了,加上工作情況變差,財力部分將成爲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