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色色數位寫真 網賣「高中生、蘿莉」!只賺這些錢慘了

男子利用AI生成色色數位寫真,標註「高中生、蘿莉」,共賣出10多本獲利1386元,處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在2023年用電腦設備,執行人工智慧(AI)繪圖,生成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下體的影像檔,彙整成多個PDF檔的數位寫真集,儲存在行動硬碟,再到網路賣場,以每本99元販售,並標註「高中生、蘿莉」等關鍵字,共賣出10多本獲利1386元。後來遭民衆檢舉,被警方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做出犯行時年僅28歲,年紀尚輕,以AI繪圖軟體制造兒童及少年性相關的虛擬人物圖畫,並於網路公開兜售,陳列期間並非長,並且售出數量及獲利有限。

而且,並無實質被害人,阿國的惡性及犯罪情節,顯與拍攝或製造真實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手段,尚有重大差異,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3項後段、第1項規定,科以最低法定刑,仍有情輕法重之憾,堪認阿國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依刑酌減其刑。

法官審酌,阿國製造兒少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並在網路上任意販賣,刺激觀看者慾望,增加兒童及少年受害之風險,與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普世價值相違。

法官認,考量阿國始終坦承犯行,並且無前科紀錄,素行尚佳,而且阿國犯罪之手段尚屬平和,也沒有真實被害人。

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販賣兒童及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