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批量造謠來勢洶洶斬斷利益鏈條刻不容緩

胡欣紅

近期,多地公安機關發佈了多起利用AI工具實施造謠的相關案件。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發佈警情通報:兩名營銷人員爲博取關注造謠地鐵站發生持刀傷人的情況,被上海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其中一人使用AI軟件生成視頻技術,編造了地鐵行兇的虛假視頻等不實信息發佈到網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信息時代,各種資訊滿天飛,有些事情本身就真假難辨,容易混淆視聽。謠言往往具有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的特點,一旦形成規模,就會對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威脅。使用AI技術讓造謠更加便捷和高效,並提升了謠言的數量級和傳播力,進一步加劇了謠言的危害性。去年,上海發生一起女童走失事件,一個造謠團伙以“標題黨”“震驚體”方式,惡意編造炒作“女孩父親系繼父”“女孩被帶往溫州”等系列謠言。該團伙利用AI工具等生成謠言內容,通過114個賬號矩陣,在6天內發佈268篇文章,多篇文章點擊量超過100萬次。

鑑於自媒體造謠嚴重傷害了網絡生態,監管部門依法加大了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今年4月,中央網信辦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爲期兩個月的“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專項行動,整治的重點之一是“擺拍發布涉及國內外時事、社會民生等領域虛假事件信息。拼湊剪接網絡視頻圖片,篡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等要素,以假亂真欺騙公衆”。

不得不說,目前網絡造謠的成本還是太低了。據央視報道,江西南昌一家MCN機構使用AI技術,最高峰一天生成4000至7000篇謠言,最高的一條收入700元,初步估算每天收入1萬元以上,但相關責任人僅僅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據此,對網絡造謠(及故意或惡意傳謠)行爲,除治安處罰外,情節嚴重的應追究刑事責任,切實提高其造謠成本,方能以儆效尤。

AI造謠呈現出門檻低、批量化、識別難等特點,亟待加強監管,斬斷背後利益鏈條。線下的懲處力度固然要加強,線上的技術監管和追蹤也要更新迭代。利用AI技術批量造謠往往涉及大量的網絡活動和數據傳輸,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網絡空間的監管和追蹤,及時發現和處置謠言信息。

對於涉及的網絡平臺,也應追究其監管責任。用技術解決技術,用魔法打敗魔法,在大數據和新技術面前,識別利用AI炮製的垃圾信息,並沒有那麼困難。如果平臺未能有效監管和清理謠言信息,應依法對其進行處罰,並責令其加強內容審覈和管理。此外,網絡平臺、媒體機構等應加強自律,遵守法律法規,不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各行業之間也應加強合作,共同打擊利用AI批量造謠的行爲。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當前也亟須通過教育和宣傳,幫助公衆提高對謠言的識別能力,做到理性看待網絡信息,避免被謠言誤導。尤其是看到聳人聽聞的信息時,不妨多留個心眼,讓子彈再飛一會兒,切莫落入信息陷阱之中,甚至盲目跟風轉發評論,有意無意助紂爲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