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女部屬強行「壁咚」還摸胸 男主管下場慘了

愛慕女部屬強行「壁咚」還摸胸, 男主管判囚8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在行銷公司任職的王姓男子4年前因愛慕女部屬,在上班時間故意以公事爲由責罵她,又表示以公事教學爲由,約她下班去臺北市一家網咖教學,卻在包廂內「壁咚」並強吻及撫摸她胸部、腰部、臀部,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將王男判囚8月確定。

王姓男子與被害女子在2020年7、8月間,同時任職在某行銷公司,他是對方的主管但因愛慕她,陸續傳送「你眼睛其實很漂亮」、「就是你的眼睛很漂亮,被看久會害羞」「我需要妳,晚上陪我睡覺」等LINE訊息給她。

同年7月24日晚間9點王男在西門町一家網咖包廂內,強行將她撲倒在地,對她爲擁抱及使她躺臥在該包廂沙發牀、使自己身體在上以手支撐俯視她 「壁咚」之動作,撫摸她胸部、腰部、臀部,並親吻她臉頰、額頭等部位,做出猥褻行爲。

一審及二審考量王男爲逞一己私慾,強行對被害人爲猥褻行爲,未能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足見其法紀觀念淡薄,且迄未能與她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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