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保代“轉道”境外業務:部分券商加大境內外聯動“服務”企業赴港上市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崔文靜 北京報道自2023年“827新政”調整IPO節奏至今已接近10個月。券商承擔的投行人員冗餘壓力仍未消減,保代們的同比收入也在直線下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爲了實現降低券商投行冗餘成本、改善投行業績、提高保代收入的多重目的,擁有境外子公司的部分券商正在加大海外業務佈局力度。

過去,內資投行保代將項目對接給境外子公司後幾乎不再插手,如今則不同,其正在嘗試更多地參與到項目之中。背後原因主要有二:分得更多收入;境外子公司人手有限,A股IPO業務人員冗餘。

“對於境外上市地建議,我們勸說到港交所上市的相對多一些。其中,既有衝刺滬深交易所後撤回材料的企業,也有一度計劃A股上市但沒有遞交招股說明書的企業。”某券商資深保代告訴記者。

據其透露,相關企業勸說至港交所上市後,保薦機構一般由該券商境外子公司獨攬或聯合承攬;但由於港股發行難度較大,主承銷商則往往由多家機構共同擔任,通常會同時包括內資券商境外子公司、國際知名投行、香港本地公司。

不過,從港股IPO承銷情況來看,多數內資券商仍然具備很大提升空間。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23日,年內港股承銷規模排在前十的機構中,其對應的內資券商僅有中金公司、廣發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4家。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華泰證券等素來以投行見長的券商港股市佔率均不足3%。

A股保代“轉道” 境外上市業務

證監會官宣階段性收緊IPO節奏已近10個月,儘管近期三大交易所已經重啓發審會、項目受理“破冰”,但在投行保代們看來,大多數券商投行股權業務人員冗餘仍然頗爲嚴重,無論是券商還是投行從業者感受到的收入壓力均未消減。

有鑑於此,尋找新的創收途徑,成爲擺在投行IPO從業者面前的迫切問題。

記者瞭解到,一些擁有境外子公司的券商保代們,正在將更多精力投入到境外業務中——推薦企業到境外子公司上市,併爲其境外上市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

“嚴格按照規定,境外IPO業務應當由境外子公司來做,過去,我們內資投行將項目推薦給境外子公司之後,即鮮少參與。但當前的客觀環境,需要我們更多地參與到企業境外上市之中。”受訪保代告訴記者。

其表示,一方面,從業務開展的情況來看,A股IPO人員數量龐大,並且伴隨IPO節奏的持續放緩而嚴重冗餘;港股IPO人員則較之A股少得多,在A股保代將多個業務同時推薦給境外子公司的情況下,境外子公司容易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

另一方面,從投行收入與人員成本角度而言,由於可做A股項目銳減,A股投行從業者收入普遍大跳水,急需通過更多參與境外業務的方式改善收入;券商層面則需要投行人員“有事可做”進而增加創收,同時降低人員“空養”成本。

受上述兩大因素影響,A股投行保代們更多參與到境外業務之中,由於其能夠從中享受到更大的收入“分羹”,勸說企業境外上市的積極性也隨之提升。

兩大類企業轉道港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內資券商投行勸說企業境外上市,首選地以港交所爲主。

勸說項目中,既有已經衝刺A股並撤回材料的,也有原本計劃滬深交易所上市、處於前期儲備階段、尚未遞交招股說明書的。因此,有些在投行勸說下改道港交所的公司,其意向更改情況從公開信息來看無從查詢。

被勸說改道的項目通常具有兩大特點:特點一,隨着滬深交易所上市門檻的提升,不再符合新板塊上市要求;或者所處行業屬於大消費等當前A股上市受限的行業;亦或存在A股IPO無法解釋、港股上市關注度較低的歷史遺留問題。

特點二,企業整體質地不差,屬於所在細分領域的行業龍頭。“港股上市發行難度大,如果企業不是細分領域龍頭,有可能融資額很低,甚至無法發行。因此,如果企業細分行業影響力有限,我們不會輕易勸說其赴港上市。”保代直言。

與此同時,此類被勸說港股上市的企業中,不乏簽有對賭協議者。該類企業如若不能如期上市,將承受很大損失,“不挑板塊,先上再說”成爲其中不少公司的共同看法。

無論從近期港股上市,還是遞表港交所的企業來看,其中既不乏細分行業龍頭,也不乏從A股撤回材料者。

比如,以茶飲行業爲例,茶百道於4月23日正式登陸港交所。蜜雪冰城和滬上阿姨分別於今年1月2日和2月14日遞交港股上市申請。

再比如,晶科電子於2020年5月31日從科創板撤回材料後,今年6月6日完成港股IPO備案。

聯合承銷

值得注意的是,內資券商投行勸說企業赴港上市後,其保薦機構通常由該券商境外子公司獨自或聯合其他機構共同擔任,但主承銷商則往往由多家機構同時擔任,並且一般集內資券商、國際知名投行、香港本地公司於一體。

以茶百道爲例,其保薦機構爲中金公司境外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香港”);承銷商則多達12家,除中金香港以外,還包括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邁時資本有限公司、建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復星國際證券有限公司、恆宇證券有限公司、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老虎證券(香港)環球有限公司、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與A股IPO企業一旦獲得上市批文即基本等同於成功發行不同,港股發行難度很大,對於企業而言,承銷商廣撒網有助於獲得更大募資規模,提高成功發行概率。”受訪保代告訴記者,“與此同時,爲了撬動更多香港本地資源和國際資源,企業即使在內資投行的勸說乃至輔導之下選擇赴港上市,在選擇承銷商時,納入香港本地機構和國際知名投行,往往是更爲理性的選擇。”

記者瞭解到,有些衝刺港交所的公司,不僅在承銷商上多路佈局,在保薦機構上同樣“內外合璧”。比如6月6日完成港股IPO備案的順豐控股,其保薦機構即有三家,既包括內資券商華泰證券旗下的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又包括國際知名投行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另包括1973年成立於香港的當地老牌機構J.P.Morgan Securities(Far East)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