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起 農民職災保險傷病給付再升級

農業部表示,新制9月1日起生效。這是源自農業部修正發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提高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水準,以強化農民遭遇職業傷病無法工作期間的經濟生活安全保障。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107年11月1日起開始試辦,農業部表示,因採「先傷後病」之原則,在給付項目中參照勞工保險條例之職業災害相關規定提供「傷害給付」,給付水準亦系參照勞工職災制度訂定。一旦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被保險人,因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不能工作,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傷害給付」,第1年按被保險人當月月投保金額70%發給;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第2年按被保險人當月月投保金額之50%發給;依當時月投保金額10,200元計算,即第1年每日238元,第2年每日170元。

爾後,歷經110年5月1日、110年9月10日、112年2月10日,及此次9月1日的四度調整,將全體被保險人之「傷病給付」水準調整爲前2個月每日680元,自第3個月到第2年每日476元。

農業部統計,迄113年6月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已超過34.1萬人加保人,累積給付逾2萬件,自開辦起累積之核付金額逾4.3億。在各項給付中,以領取「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之案件數爲大宗(就醫津貼系按傷病給付日數一併發給),佔總核付件數97%;本次提出之調整方案,可讓農民最容易發生之職災給付需求,獲得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