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貨櫃船三起危險品事故 中遠等對瞞報祭出3萬美元罰款加索賠

▲8月中東方海外的貨櫃在蛇口也曾遭失火事件波及。(圖/翻攝自維運網)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近期貨櫃船運市場發生多起因危險貨物申報不當引發的運輸安全事件,8月份的三起事件當中,有兩起發生在中國大陸,大陸維運網昨(9)日報導指出,中遠海運發佈了「關於重申正確申報貨物信息的告客戶書」,即日起將對危險貨物瞞報、謊報、誤報或漏報的客戶收取「特殊操作費」3萬美元,同時將對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向責任方進行索賠。

8月9日,陽明海運「動明輪」在寧波北侖港發生爆炸事件,接着11日凌晨,地中海航運一艘"MSC CAPETOWN III"的貨櫃船在掛靠可倫坡JCT碼頭作業期間,突然起火爆炸;15日在蛇口港,則發生一起貨櫃船失火事件,東方海外(OOCL)有兩個貨櫃遭到波及。

中遠海運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始終秉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履行客戶託運貨物的安全運輸職責,確保人員、環境、船舶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爲有效管控風險,保障人員、環境、船舶和貨物財產安全以及維護整船客戶利益,我們特此再次提醒所有託運人,務必嚴格遵守託運義務,確保所申報貨物的品名和危險性質級別準確無誤,不得有任何瞞報、謊報、誤報或漏報行爲,並請加強包裝和裝箱的質量控制,確保貨物運輸安全。

同時,中遠海運集運即日起將對危險貨物瞞報、謊報、誤報或漏報的客戶收取"特殊操作費"USD30,000每自然箱,同時將對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向責任方進行索賠。

在此之前,8月12日東方海外就曾提醒客戶,一旦發現有任何危險品的漏報、瞞報以及錯報,將按每一貨櫃收取3萬美元,在8月15日蛇口失火事故後,8月23日再次呼籲廣大貨主貨代朋友們,在訂艙時請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確保海關預配艙單、報關單和提單信息一致,不得瞞報、漏報、錯報,以免產生違約金等。

陽明海運表示,公司與客戶的運輸合約,對於危險品瞞報、漏報、錯報,最高罰款也是3萬美元,肇事損失另依法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