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摸車碰瓷討500元 車主不鳥直接報警下場慘了

7旬老翁摸車碰瓷討500 士檢詐欺罪起訴

78歲郭姓老翁今年4月在北市延平北路巷弄內,發現陳駕駛的自小客車經過,竟然伸手觸摸對方車輛,再以「被撞到」爲由,向陳索討500元和解費用,陳起疑認爲郭在「碰瓷」,堅持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發現老翁不是第一次用這種方式索討財物,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指出,郭姓老翁常在士林區延平北路住家旁閒晃,今年4月底時,他發現陳男開車經過小巷,當時車速不快,郭在車經過一半時,伸出右手觸摸車子,接着就出聲要陳停車,表示自己的手被他撞到,要求500元醫藥費私了。

但陳姓駕駛認爲距離夠寬,他並沒有撞到老翁,且有瞥見對方手部動作怪怪的,拒絕付錢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調閱監視器,發現老翁一看到陳的車子,便刻意靠近並伸手觸摸,造成「碰撞」,檢警另查出在此案發生前,老翁已用類似手法向其他車主要錢。

士林地檢署的前偵結,認爲老翁以類似手法,刻意在小巷內碰觸車速不快的自小客,再誆稱受傷訛詐錢財,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