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大法官任期將屆滿 民團對賴總統提7項建言

司法院憲法法庭。記者潘俊宏/攝影

大法官許宗力(兼任司法院長)、蔡烱燉(兼任司法院副院長)、張瓊文、黃瑞明、許志雄、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底屆滿,據報導指,總統府預計於7月啓動提名作業。民團聯盟認爲,大法官作爲憲法守護者,人選不可不慎,今對賴清德總統提出7項建言。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臺灣勞工陣線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臺北律師公會、臺灣人權促進會、臺灣永社、臺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臺灣冤獄平反協會、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15個團體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聯盟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是歷來對憲法及法律的解釋,引領檯灣憲政發展,於諸多爭議社會議題的裁決屢屢扮演要角。爲了使程序更爲完備正當、與社會有充分溝通,聯盟今提出以下7項訴求:

第一,總統府組成「審薦小組」時,就應審酌其成員的多元性及性別比例的平衡。歷次「審薦小組」組成以男性爲主,背景多爲曾有司法院任職經驗的資深法界人士,標準過於單一。對此,聯盟建請就「審薦小組」組成,應考量其多元性及性別比例平衡,並納入關心弱勢者權利的人權專家及學者。

第二,總統於接受各界推薦人選後,宜公佈符合資格之被推薦人,向公衆徵詢意見。聯盟建請總統收受推薦期間經過後,宜先公佈符合資格的被推薦人的姓名、學經歷、法學著作或具代表性之書類列表等資訊,並予一定期間向公衆徵詢意見。

第三,大法官人選,應有良好操守、專業學識及進步之憲政人權理念。總統就大法官的提名,應公正、客觀,不以族羣、地域、出身背景及意識形態作爲主要依據,充分檢視人選的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及學識專業。

第四,大法官的組成,應重視其多元性與性別比例。聯盟認爲,憲法法庭作爲憲法及人權的守護者,組成之任一性別人數皆不應高於8人,避免單一性別的觀點及思維慣性被過度放大,此次被提名男性,應以不高於4人爲宜。

第五,總統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衆監督之意願。聯盟認爲,總統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衆監督之意願及態度,以利社會了解並監督大法官人選之適任性。

第六,總統提名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時,應重視其對司法改革政策之意見及社會溝通之能力及意願。

聯盟認爲,對臺灣民主運動或司法改革有重要貢獻、對人民在司法中遭遇的困境有深刻的體會與認識,能認真誠懇與民衆對話,蒐集人民對司法的意見、願意積極透過公共論壇與公衆、民間團體、其他機關積極對話,透過公開透明的方式凝聚改革共識,且具有決心與能力落實推動重大改革等,爲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宜具備的特質及標準。

第七,建請總統應保留立法院充裕之審議期間,以完善同意權之行使。聯盟建請總統府於進行相關作業時,宜注意至少應保留二個月之充裕審議期間。